港5人涉暴動罪提堂 年齡最小15歲

2020-12-12

【中新社香港12月11日電】(記者 曾平)香港5名年輕人涉嫌去年10月7日在港鐵兆康站和輕鐵兆康站一帶參與暴動,於12月1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中,年齡最小的僅有15歲。

五名被告包括21歲地產經紀何嘉俊、18歲學生雷呈昊、33歲售貨員黃健進、22歲學生陳朗婷和一名15歲女童。5人均被控“暴動”罪及“暴動時使用蒙面物品”罪,其中何嘉俊和該名女童還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及破壞財產”罪。

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5日再訊,各被告暫時無需答辯。在控方不反對的情況下,裁判官批准各被告的保釋申請。

香港警方表示,案發時逾百人在港鐵兆康站和輕鐵兆康站集結,並使用槌、鐵管、削尖硬物等破壞站內設施,導致逾100萬港元財物損失外,他對現場附近居民及乘客安全構成威脅。其後,上述5名被告在現場被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