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勢必贊成?

被批破壞主教山景觀兩規圖

2021-01-06

特稿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兩份被批破壞主教山景觀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共收到逾一百三十份反對意見。當局將在今午把草案交給城市規劃委員會發表意見,委員會主席正是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陳寶霞。

無論委員是否為自己定位「保駕護航」,從新一屆五次會議裡的委員表現看來,除非政府自行修訂,破壞景觀的草案勢必獲得絕大部份委員的贊成。值得一提的,他們是全數由行政長官委任的。

就算得到絕大多數委員的贊成,政府便能把破壞景觀的責任推卸給城市規劃委員會嗎?不能。因為,最終擁有職權發出規劃條件圖的是工務局;按照《城市規劃法》的規定,城市規劃委員會只是發表意見的「諮詢機構」。

事實上,二零一七年,城市規劃委員會的主流意見是不認同在機場對面興建「偉龍公屋」,政府卻沒有採納。二零一六年,城市規劃委員會強行投票通過嚤囉園超高樓草案,政府至今仍未發出規劃條件圖。

那麼,委員便可以毫不負責地贊成草案嗎?的確,他們贊成草案是沒有實質後果的。但是,所有表態贊成的委員名字和發言內容,將被盡責的傳媒報道出來,破壞景觀的污名便留在歷史中,不知他們將來會否受到自己子孫的責怪呢?

還有更現實的問題要在此提醒,兩份草案欠缺最大許可覆蓋率、地積比率;這些都是《城市規劃法》明文規定規劃條件圖必須載有的內容。未知有沒有委員公然贊成一份有違法律規定的草案呢?

上述問題當然不只是城市規劃委員會需要面對的,若工務局不補充覆蓋率、地積比率,並因為這是重大修改而再次公示草案和收集意見的話,很可能面對行政違法的指控和後續的調查。

今天的會議還有三個重點,當局會否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公開景觀評估報告?會否向城市規劃委員會交代:曾否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諮詢意見?為何不提交文化遺產委員會發表意見?

若果,以上問題均沒有清晰答案,委員依據甚麼贊成草案呢?若果,面對逾一百三十份由市民提出的壓倒性反對意見,工務局依據甚麼發出一份破壞景觀的規劃條件圖呢?政府需要注意:粗暴行事,難以服眾。

根據以上分析,今午會議的合理結果是沒有結果。城市規劃委員會主席陳寶霞理應提出,將會補充缺失的內容,以及按照委員的意見修改,並等待景觀評估報告、世遺中心及文遺會意見後,再重新公示草案及收集意見。

回顧城市規劃委員會在二零一四年成立之今,對上一次面臨挑戰的是「漁人碼頭」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同樣涉及景觀保育。當年,城市規劃委員會未能得出結果,當局至今仍沒有發出來規劃條件圖。

究竟,破壞文化遺產景觀的是企業凶猛或是政府凶猛?今午可能有結果!

在此一再重申,主教山雖不是世界文化遺產,卻肯定是重要的文化遺產;否則,主教山及其景觀的保護措施,不會被納入《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內,且要交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遺產中心審閱。

政府必須審慎處理主教山及其景觀問題,這不僅是澳門保護文化遺產的本身責任,亦是尊重國際社會保護文化遺產的價值,以及自覺履行義務——這是關乎澳門文化形象,政府切不可為司法設施的小事而造次!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