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逃犯內地傷人判監刑滿出獄昨移送回澳

2021-02-18

涉多宗罪名潛逃到內地的本澳男子昨日移交司警人員押解往路環監獄。

【本報訊】一名涉及販毒、吸毒、禁用武器和暴利罪的本澳男子,於一五至一七年間為法院對上述多項判決合共三年三個月徒刑後,潛逃到內地。至一九年他於內地涉及一宗傷人罪被判兩年徒刑。他昨日出獄隨即由內地警方移交本澳司警人員,即時押送往路環監獄服刑。

涉嫌販毒、吸毒、禁用武器及暴利罪的本澳男子姓藍、五十九歲。

司警局人員昨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到拱北口岸入境本澳車道位置,與廣東警方進行移交本澳逃犯儀式,將藍姓本澳男子交由司警人員拘捕帶走,即時將他押解到路環監獄服刑。

司警發言人表示,藍某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因涉及販毒、吸毒、禁用武器和暴利罪等多項罪名,為法院判決合共三年三個月的實際徒刑,檢察院於一七年底要求司警局尋找藍某並將他送往監獄服刑。司警員調查後相信藍某已潛逃到內地,至一九年初,司警局接獲內地警方通知,藍某於內地涉及傷人罪被判兩年徒刑,至昨日出獄由廣東警方移交本澳司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