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顧問淪為政治酬庸?

2021-02-24

【本報訊】《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規定,除非獲得行政長官批示例外增加,各司長辦公室顧問不得超過五人。直至前日,除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外,其他司長辦公室的顧問均超出五人。直選議員蘇嘉豪表示,現行辦公室顧問制度並不透明,甚至可能淪為政治酬庸。

直選議員蘇嘉豪在書面質詢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和各司長辦公室均有聘用顧問,按現行《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負責提供專業輔助或專門技術協助,其薪俸點相等於政府領導官職最高薪俸點 (一千一百點) 的百分之六十五至九十五。但《通則》從未進一步具體表述顧問的職務內容和責任,也沒有規範行政長官和各司長訂定不同薪俸點的依據,各顧問的實收薪俸點甚至無被公開。

  此外,《通則》雖有規定辦公室顧問應從具擔任有關職務的適當高等課程學歷或學士學位,又或特別資歷的人士中招聘,卻沒有如第 15/2009 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要求有關委任批示須連同委任的依據及被委任者的學歷和專業簡歷一併公布於《特區公報》。

  再者,《通則》規定除非獲行政長官批示例外增加,各司長辦公室顧問不得超過五人。截至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除了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五人),行政法務司 (十二人)、經濟財政司 (十五人)、保安司 (十人)、社會文化司 (九人) 司長辦公室的顧問人數,均經行政長官例外批准超出法定上限。至於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未有法定人數限制,現時則也有十二人。

  「舉凡上述種種情況,可見各辦公室顧問的聘用和運作制度並不透明,容易滋生冗員和裙帶關係。」蘇嘉豪表示,行政長官曾透露許多人寧做顧問也不願出任局長,似乎意味著顧問是一份相對的優差,過去更不乏離任官員獲聘為辦公室顧問的例子,也難免令人質疑部分顧問職位淪為政治酬庸。

蘇嘉豪在書面質詢向政府提出:現時有何內部和外部機制監察辦公室顧問的實際職務內容和責任,以及評量其對政府施政的效益;會否修改現行規定作針對性完善?會否修改現行規定,要求於辦公室顧問的委任批示內,一併公布其被委任的依據及學歷和專業簡歷?會否更嚴格審視各司長辦公室的顧問實際需求?若要例外增額,會否一併公布相關具體理據?

日前,《愛瞞日報》報道,前保安司司長張國華突回巢擔任司長辦顧問。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發出新聞稿回應,新任張國華顧問只是與前任保安司司長同名同姓;對於《愛瞞》在未經查詢及求證、捕風捉影、胡亂揣測而作出不遵守傳媒守則的報導行為,感到非常震驚和遺憾。隨之,《愛瞞日報》發出啟事稱:「對於未經進一步查證而引起讀者誤會,《愛瞞》謹此致歉,並將汲取經驗、持續完善報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