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促加強婦女勞動權益保障

2021-03-08

【特訊】三•八國際婦女節即將到來,工聯總會副理事長、議員李振宇表示,回歸之後,政府高度重視婦女事業發展及權益保障,促進男女平等,構建起良好的兩性平等社會氛圍,但指婦女勞動權益仍有改善空間,促當局加強婦女勞動權益保障,完善家庭友善措施,促進婦女工作家庭的平衡。

婦女地位事業長足發展

李振宇指出,政府在減少性別歧視、推動兩性平等方面作出大量工作,使男女平等概念深入人心。政府從法律上保障女性平等就業權利,女性進入勞動力市場的壁壘已完全破除,女性勞動參與率不斷提升,女性在職場上的地位明顯提升。根據資料,政府領導及主管官階人員性別差距逐漸縮小,2013年至2018年,局級及副局級女性官員比例由37.96%升至43.75%;諮詢委員會成員中女性比例由1999年的13.64%升至2019年的28.83%;女性司法官人數及比例分別由1999年的7人和33.33%升至 2018年的43人和48.86%;女性公務人員的比例則由2004年的35.2%升至2018年的43.63%。立法會女性議員人數由回歸至今保持穩定並略有增加。

李振宇表示,數字會說話,回歸後婦女地位和事業所發生的顯著變化,一方面與婦女自身的努力和付出分不開,另一方面亦反映社會對婦女的尊重,使得女性與男性擁有同樣參與本澳社會和政治事務、作出決定以及影響政策的機會,令政策的制定更具科學性和包容性,更具“性別智慧”。

婦女勞動權益發展不足

李振宇強調,雖然婦女社會參與度不斷增加,但婦女勞動權益發展卻難以令人滿意。以產假為例,雖然去年5月26日生效的第8/2020號法律《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將產假由56日調升至70日,但仍遠少於國際勞工組織第183號《保護生育公約》所規定的14周,亦少於本澳公務人員的90天產假,令普通女性僱員與女性公務人員在產假權益方面出現區別化對待。

他表示,雖然女性進入勞動力市場已無壁壘,但仍有歧視性現象存在,如懷孕女性找工作時受到不公正對待等。政府早前公佈的青少年現況及趨勢研究報告發現,受訪青少年母親需要輪班工作的比例較父親高約一成,反映母親工作時間較父親更不穩定。

多措施發展婦女權益

李振宇表示,2013年,全世界185個國家和地區中,產假在14周或以上的已佔53%,產假少於12周的只有27個國家。他促請政府逐漸將產假增至國際勞工公約所建議水平,同時建議當局參考《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在《勞動關係法》中增設餵奶鐘,讓以母乳哺育子女之母親,在每一工作日有權豁免上班一小時,直至該子女滿一周歲為止。

雖然《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及《勞動關係法》均對懷孕期間和產後女性有特別保障,但他認為,有關規定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有較大的改善空間,有必要採取切實措施消除懷孕女性就業歧視,加強懷孕女性工作保護。

李振宇亦促請政府不斷推動落實家庭友善政策,令婦女在工作和家庭間平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