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否決聽證法增刑責

2021-04-09

【本報訊】建議為立法會聽證制度引入不到來作證和作假證可觸犯加重違令罪、虛假陳述及證據罪的法案,昨在立法會遭大比數否決。

法案僅直選議員吳國昌、區錦新、高天賜及提案的蘇嘉豪贊成,其餘廿八議員反對。間選崔世平就直言接受不了蘇的「雙重標準」去強推法案,因其未聽同事意見及有廣泛共識才提出,「我無法子憑良心投下贊成嘅一票」。

直選林玉鳳指,法案並未成熟、欠操作性,如未討論議會傳召權較司法機關有更高刑責之設定是否合適、由誰及如何判斷證據真假等根本問題,通過只會造成混亂。

間選黃顯輝指,法案引入監禁刑罰,非當年立法者初衷,不能貿然訂定,需深思熟慮。陳華強也謂,立會非司法機關,設定刑責時要考慮整體刑事和民事法律的協調平衡。

副主席崔世昌補充,除上述理由外,最重要是提案時機不恰當,現只餘四個多月會期,仍要處理十二項法案,當中不乏複雜的,議會工作重心應在此,以確保十二法案通過免成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