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程制度細則性通過

2021-04-09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立法會會議。

【本報訊】立法會昨全體大會上,細則通過《修改第一四/二零零九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案。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未來仍會有其他職程修改,但會按工作職位的學歷、工作性質及技能等,考慮相應職程的薪俸點是否作調升。

《修改第一四/二零零九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案主要是將俗稱一九五及二六零職稱合併。議員梁孫旭、李靜儀、高天賜等反映,一九五薪俸點以下的公務人員反映,希望同樣可以獲得調升,以及藉橫向流動,改善公務員職程問題;同時提出,二百二十五點的職程,例如稽查,地圖繪製員等,希望解決職程問題。另有意見反映,存在同工不同酬問題,質問為何不一同修改。

張永春回應,當局正控制各部門人員增長速度,做到不影響新部門重點項目、新工作,更善用內部人資。他指,目前有橫向流動的制度,但前提是需要該名公務人員及橫向調動的兩個部門均同意調動,掣肘較多,難以推行,是次修法中亦無法解決,但是內部橫向流動、晉升問題是公共行政改革中必不可少,由於當中涉及法律、體系的修改,需要諮詢不同的公務員團體。除此,隨著社會薪酬水平提高,部份薪俸點較低的公務人員職程,例如廚師、勤雜人員等,薪酬的吸引力比三、四十年前相應薪俸點的制定吸引力大大下降,今時今日看其薪酬是低,但特區政府對有關職位有經濟幫助制度。

他解釋,公職制度是金字塔式,牽一髮動全身,要謹慎處理薪俸點的調整,特區政府會繼續研究及了解各方訴求,按工作職位的學歷、工作性質及技能等,考慮相應職程的薪俸點是否作調升,具備條件才調,若不具備要維持現有待遇,而未來仍會有其他職程的修改,下一階段會研究和分析議員關注的海事人員、交通事務局人員和郵差等訴求多的特別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