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731號
2021年04月17日
星期六
姐弟涉投資騙局被捕
2021-04-17
【本報訊】一對姐弟涉嫌五年前在本澳以高息回報,投資文創及飲食公司為利誘,騙取九十一名投資者合共八千一百多萬元,兩人潛逃外地不同地區躲避追緝。日前入境時為司警拘捕,辯稱祗協助一名內地男子開設公司,並沒有參與操作。司警追緝最少一名在逃主腦下落。
涉案被捕的姐弟均為澳門居民,分別姓莊,三十八歲,姓陳,三十七歲。兩均各跟父親及母親姓的,為中區一間文創及飲食公司股東,涉相當巨額詐騙,未經許可而接受存款式其他應償還之款項罪。
九十一人中招
司警局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底,接獲一物流公司舉報,指中區某公司簽發一張面值二十五萬元的空頭支票,司警員調查至七月期間,先後再接獲合共九十一名事主舉報被同一公司詐騙,合共損失八千一百三十八萬八百零六點五元,事主包括八十一名本澳居民,八名內地人和兩名台灣人。分別損失五萬元至八百一十萬元不等。
司警調查得知,九十一名事主於一五年初經朋友介紹認識涉案姐弟兩人,她們遊說事主投資其開設的文創及飲食公司,入場費最少五萬元,以六十天為一期,每期完結可獲投資額百分之五為回報,並經銀行存入事主帳戶內,每期完結後需再簽合同繼續,若中途取回本金需提前十日通知,且該期不發回報。各投資者至一六年七月開始無法收取回報,並且與莊、陳姐弟失去聯絡。
潛逃多年回澳被捕
司警員調查涉案公司一直並無運作,公司及兩名股東個人銀行帳戶均已現金提空,兩人亦已離澳潛逃,至本月十五日,兩姐弟經國際機場入境時為治安警截得轉交司警局。
兩人均否認犯案,莊女辯稱祗協助一名內地男朋友,借姐弟身份在本澳開設公司,公司則交由男朋友操作,陳則負責接送胞姐男友出入。又辯稱兩人當年並非潛逃,是該名男朋友相約她們到外地見面,見面後通知她們公司出事,著她們不要回澳。故兩人多年先後到新西蘭,捷克及內地居住。
司警調查相信兩人涉案,於昨日將兩人移送檢察院處理,司警仍在追查最少一名內地主腦及贓款下落,空頭支票案另作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