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732號
2021年04月19日
星期一
中國生態環境部冀日本對國際社會負責
2021-04-19
【香港中通社4月18日電】中國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相關負責人接受媒體訪問談及日本決定將福島核事故處理後廢水排入海洋一事時表示,希望日本政府本著對本國民眾和國際社會負責任的態度,進一步對各種安全處置手段和排放路徑開展深入研究論證,全面及時公開信息,與利益攸關方充分協商後,審慎作出決策。
據新華社18日報道,該負責人表示,日本政府不顧本國民眾反對和國際社會質疑,在未窮盡安全處置手段的情況下,未與周邊國家和國際社會充分協商,單方面作出廢水排海決定。作為日本近鄰和利益攸關方,中方對此表示嚴重關切,將密切跟蹤事態發展,認真評估對海洋生態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加強海洋輻射環境監測,保障中國海洋生態環境安全。
對有觀點將日本福島核事故處理後廢水與各國核電廠正常運行液態流出物進行比較時, 負責人表示,日本福島核事故處理後廢水和核電廠正常運行液態流出物有本質區別。一是來源不同,二是放射性核素種類不同,三是處理難度不同。福島核事故廢水來自於事故後注入熔融損毀堆芯的冷卻水以及滲入反應堆的地下水和雨水,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種放射性核素,處理難度大。相比之下,核電廠正常運行產生的廢水主要來源於工藝排水、地面排水等,含有少量裂變核素,嚴格遵守國際通行標準,採用最佳可行技術處理、經嚴格監測達標後有組織排放,排放量遠低於規定的控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