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批地予駐港國安公署設永久辦公室

2021-04-24

【香港中通社4月23日電】香港特區政府23日公佈,會把大角咀海帆道一幅由兩部分組成的政府用地,批予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駐港國安公署),以便其設立永久辦公室及附屬設施。

該用地總面積約11500平方米,坐落於西南九龍分區計劃大綱圖內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的地帶,在該地帶設立駐港國安公署的辦公室及附屬設施屬經常准許的用途。

駐港國安公署於2020年7月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8條成立。香港國安法第61條訂明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須在駐港國安公署依香港國安法履行職責時,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駐港國安公署將依據香港國安法及相關香港適用法規推展是項建築工程並承擔所需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