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獨』組織成員盧溢燊

認藏爆炸品罪被判監十二年

2021-04-24

【香港中通社4月23日電】前“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陣線”成員盧溢燊被控前年在荃灣一個工廈單位,藏有約1公斤可以製作爆炸品TATP的原材料。他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財產罪,23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12年。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從被告住處及手機搜證所得可見,他準備並保存高爆炸性物品,意圖顛覆特區政府及宣揚“港獨”,屬主腦人物。

法官指出,案件與製造炸藥同等邪惡,屬同類案件中最嚴重,與重犯“賊王”葉繼歡管有兩公斤炸藥被判監18年的案例相若,甚至更甚。雖然被告管有的爆炸品較葉繼歡一案中少,但TATP有潛在危險。根據警方專家指出,如果TATP在現場爆炸,拆彈人員很有可能即時死亡。

法官表示,被告針對特區政府在社會製造恐慌,罪責與葉繼歡相同,甚至更嚴重。因此同樣採用18年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決定判被告入獄12年。

29歲男被告盧溢燊承認於2019年7月19日,在荃灣德士古道142號隆盛工廠大廈20樓D室,非法及惡意地管有爆炸品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傷害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