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737號
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教局揭兩宗不實宣傳持修課程
2021-04-24
【本報訊】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表示,第四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自去年九月啟動至今,共發現兩宗懷疑不實宣傳個案。若經調查證實為刻意,相關機構除可遭罰款五千至五萬元外,也可被排除在計劃外。
教青局早前發現,有機構聲稱其課程可使用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資助,而事實上相關課程並沒有納入。局方重申,機構作相關宣傳時依法須確保資料正確,不得有誤導成分。
該局非高等教育廳廳長黃嘉祺昨受訪說,有關情況有可能是涉事機構的課程原本是納入第三階段的持續進修計劃,而在相關宣傳內容上未有相應更新字眼,故誤墮法網。
除公開發稿,教局以提醒預防為先,已透過電郵和短訊去通知各機構注意有關情況,檢視好自身宣傳內容並要符合事實,以免對市民造成誤導。當局也會持續巡查機構,一經發現除提醒外,也會開立卷宗跟進。
當局至今就計劃發現十一宗違規個案,涉及多個方面,當中涉情節嚴重或違法犯罪的,他們會即時轉介相關權限部門跟進。黃嘉祺又提醒市民,任何以現金回贈方式的持修課程均屬違法,若有發現應通知局方,他們必嚴格處理。
第四階段計劃至今有三萬多人參與,與第三階段同期相約。當中七成是十五至三十九歲,長者約佔一成。逾四成報讀職業技能課程,體育健康、人文藝術及生活技能三類各佔約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