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市攤位競投

要證明有心經營

2021-05-07

何潤生介紹閉門會議內容

【本報訊】政府接納立法會的建議,在《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新增條文。將來,街市攤位的競投者要提交「標書」,證明自己較其他人更有心去經營,亦都更有特色、更加多元去經營。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早繼續舉行閉門會議,分析及討論《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結束後,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向傳媒介紹會議內容。

現時,街市攤位以抽籤方式分配;何潤生指出,法案建議將來以公共競投方式分配攤位。不過,若為了改善街市經營環境或配合城市規劃等公共利益所需,市政署可以直接批給攤位,目的是保障原來經營的承租人。

委員會之前提出,公共競投應有評審標準。何潤生表示,政府接納了委員會的意見,在法案內新增條文規定,將來評審時應考慮下列要素:競投者的營運策略、經驗、每日經營時間、貨品種類多元,以及支付工具便利。

何潤生續表示,競投者將要提出上述要素,提交一份簡單的「標書」,證明自己較其他人更有心去經營,亦都更有特色、更加多元去經營。政府代表也向委員會指出,若評分相同,將會抽籤分配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