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2752號
2021年05月13日
星期四
婦聯冀強化危品管理工作
2021-05-13
【特訊】日前本澳發生石油氣樽在運送過程中出現“漏氣”的事故,身兼社區消防安全主任、婦聯樂滿家庭服務中心主任周錦建表示,危險品受多方原因影響易產生安全風險,隨着社會發展,對不同類型危險品使用需求亦有所增加,期望政府持續加強危險品各環節的安全管理,提升居民安全意識,共建美好家園。
周錦建提到,事故發生時運送石油氣樽的貨車內,裝載有五十支壓縮石油氣,一旦發生爆炸後果不堪設想,幸得消防員與特勤隊員及時到場,按處理危險品的既定程序緊急妥善處理,沒有引起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他續指,因應居民日常生活與工商業需要,裝載石油氣等危險品的車輛經常穿梭於各區,當中不少更是司機兼送貨員,送貨時將車輛泊在路邊,無人在場看管;加上是次“漏氣”原因疑是氣樽掣頭失靈所致,反映現時對危險品裝載、運輸、檢查等方面的環節仍有漏洞。他認為,危險品事故對人身安全的威脅性極大,對危險品的管理要做“最壞打算”和“最好準備”,防範各類安全風險發生。他表示,政府已在今年初完成《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的諮詢工作,旨在更規範化危險品安全管理的各個環節,但在相關法律法規出台之前,也要持續加強對危險品的監管工作,避免出現安全管理的“空窗期”。
對此,他提出四點建議:一、優化危險品管理軟硬件。加強對裝載、運輸、儲存危險品的工具和環境等因素進行巡查與監管工作,提高危險品處理的安全系數,減低公共安全事件發生的風險;二、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協調業界做好相關人員對正確處理危險品的培訓工作,加強宣導“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的安全操作意識,提高業界的自律性;三、向居民推廣正確處理方法。石油氣等危險品日常也會出現在居民生活當中,建議政府可通過與社團、學校合作,針對不同對象舉辦安全講座,教導居民預防、處理、應對危險品事故的方法;四、加快完善法律監管。隨著《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公開諮詢工作已經完成,期望當局及早完成總結分析並進入立法程序,更好規範本澳危險品零售、批發、運輸和儲存上的各個環節,共建安全和諧的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