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規圖‧市民有意見

2021-05-26

關於「賣草地街五號及銅鑼圍一號」的規劃條件,有意見提出,最低限度亦應要求重建後的立面與歷史城區的風貌相協調。

【本報訊】文化局就兩份規劃條件圖草案發表具約束力意見,似乎未能符合多年前推出的《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諮詢文本中);對此,有市民按照《城市規劃法》的規定提出了建議。究竟,文化局是固步自封,或是從善如流,今午或有答案。

城市規劃委員會今午將討論十四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位於鄰近花王堂斜巷之土地」的草案經過第二次公示及收集意見。

新草案建議,該六十三平方米的私地將繼續割讓約四十七平方米予政府,以用作拓寬該處公共街道。餘下的約十六平方米土地則容讓業權人發展,可作非工業用途。根據文化局約束力意見,除要求其限高二十點五米及守七十六度角線外,還增規定面向花王堂的沿街建築立面不得採取金屬和玻璃作為主要材質、不得採用鏡面玻璃、不得採用飽和度及明度均大於百分之八十的色彩。

土地工務運輸局收到一份由市民提出的意見。該意見提出,面向花王堂斜巷之立面也應採取如面向花王堂前地同一的建築立面要求。同一意見也有以下陳述:

『更新後的規劃條件圖仍然把部份土地改為公共街道用途並歸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產土地,雖可解決現時該處行人路空間不足、對行人造成危險之問題,但同時亦會改變原有之城市肌理。地塊所在的位置作為澳門歷史城區核心區,是澳門歷史城區中「連接各廣場空間及歷史建築的街道」,而花王堂斜巷也是《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諮詢文本中) 中,澳門歷史城區的重要城市肌理。

相關管理措施提到,應「避免因道路拓寬或收窄而改變空間尺度感」,也應「避免改變該街道自身的高程水平」。可見是次所規劃的割街工作必將影響到澳門歷史城區的原整性,而且位置相當敏感。

了解到有關的割街計劃是為優化行人的步行條件而作出決定的而且幾乎無可避免。但是,相關部門可以並應積極考慮以多種、多維的方式,保留、呈現和闡釋澳門歷史城區原有的肌理特徵。有很多外地的例子在面對不可抗力的情況下,仍會嘗試去重新呈現已被改變的城市風景。例如可以以鋪面去突顯和說明原先的其城市肌理。

以鄰近地區 ── 台南府城小東門為例:該城門建於一七二五年,在日佔時期因要興建日軍兵營而被拆除,後來在發現有關遺跡後,有關單位於原有城門及其城牆之位置利用鋪面之方式去呈現原有小東門之位置 (https://reurl.cc/zbq3my)。運用鋪面和城市設計是闡釋歷史工作中是相對簡易,有效和彈性的手法,而且為歷史城市帶來趣味,吸引居民和遊客了解歷史,同時保留城市記憶。因此,相關部門必須認真處理,在後續工作中盡力保護好澳門重要的文化遺產。』

另外,文化局也對「賣草地街五號及銅鑼圍一號」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提出具約束力意見,僅要求樓宇高度不得超過二十點五米,以及遵守七十六度角線。該局沒有對立面提出任何要求。

土地工務運輸局收到一份相關意見。該意見提出:「最低限度應確保建築設計與被評定的澳門歷史城區建築相協調」。同一意見亦補充內容如下:

『建築物所處的賣草地街屬澳門歷史城區的核心區街道,根據《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諮詢文本》,核心區街道上的建築物立面設計「須與該『風貌街道』上的被評定的不動產之外觀相協調,以營造歷史建築物作為街道景觀主體的空間氛圍」。然而,草案完全沒有在此方面作出任何規定。

從照片中可見,現時該建築物的立面表面看來具有一定特色,若此立面具有歷史價值,應採取保留立面的方法。無論如何,最低限度亦應要求重建後的立面與歷史城區的風貌相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