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782號
2021年06月17日
星期四
公共街市管理法細則通過
明年起生效
2021-06-17
【本報訊】引入攤檔公開競投分配、租約三年一期、承租人一年要開二百四十日等新機制的《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昨在立法會獲細則性通過,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立法會昨舉行全體會議,處理三項法案細則性審議和一宗上訴。當中壓軸的《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耗時最長約一個半小時,大部份條文都獲在席議員全票贊成通過,僅一條有議員反對但無礙通過。
遭反對的是第四條攤位分配的第三款:「為改善街市經營環境或配合城市規劃等公共利益所需,市政署得以直接批給的方式分配攤位。」直選議員吳國昌和區錦新促清晰細化公共利益標準,並要資訊公開,免重蹈舊《土地法》般濫用公共利益之名去直接批給。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道,法已訂定基本原則,且公共利益是概念,在之後行政法規也不會列舉細化。他相信,公共部門會依法執行,而他自己預見不了「一個菜檔有好大利益」、利益輸送偷偷地直批的情況發生,即使發生也有制度監督,真的有違公共利益亦有各種方式去補救。
不過區不表認同:「墓地都有人爭啦,唔好講話賣菜(檔)!」這非關利益大小,而是立法問題。他最終與吳、高天賜及蘇嘉豪就此投反對票。
至於備受關注的攤檔分配引入公開競投機制,張永春重申,現時部份街市攤檔經營者動力不足,不常開檔,令街市死氣沉沉,希望透過今次修法去改善,打破現行抽籤分配制度,引入競爭。
法案同時也確保現有經營者的利益,張永春指,現有者毋須再參與競投會自動過渡,新年三約做好就可續期,除非有法律中所載的嚴重違規,或多次輕微違規、成日有問題,否則實沒有理由不讓做下去。
有關競投計分標準的行政法規,張永春稱,法規已做好,但不計劃公開諮詢,因這會無法趕及明年一月一日同步生效,但會用適當方式去諮詢,如透過社諮會、市諮會及相關攤販商會等聽意見,在交行政會討論前去完善。
就年初部份街市率先裝閉路電視的問題,張司承認是溝通出問題,包括市署內部的溝通及官販間的溝通,「講聲對唔住」。未來他們會做好溝通解說工作,也會調整鏡頭數量,做到場內沒有死角就可以,不用每檔設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