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788號
2021年06月24日
星期四
金管局:『港澳貸款易』未獲許可從事金融活動
2021-06-24
【香港中通社澳門6月23日電】(記者 肖龍)澳門特區政府金融管理局23日表示,近日留意到“港澳貸款易”透過社交平台(Facebook 及微信等)招攬客戶進行借貸活動,特此發布公告提醒,該實體并未獲許可在澳門特區從事任何金融活動。
金融管理局表示,根據澳門有關法律的規定,批給貸款為受監管的金融活動,只有獲許可的金融機構才可進行。任何人士或實體未經許可在澳門從事金融機構的專有經營活動,均構成違法,可被科處罰款1萬至500萬澳門元不等,且違法行為所得高於250萬澳門元時,最高罰款可達至該利益的兩倍。
為保障公眾利益,金融管理局呼籲公眾應透過獲當局許可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取得合法的金融服務,以免受騙及遭受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