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互聯網反壟斷執法進入常態常規化運作

2021-07-12

【香港中通社7月11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李彥洲)過去一周來,中國在互聯網領域的反壟斷執法備受關注。7月7日,騰訊、阿里、滴滴等平台涉壟斷被處罰,10日,相關部門禁止網路遊戲直播平台“虎牙”與“鬥魚”合併,這是反壟斷法實施十餘年來互聯網領域第一起被禁止的投併案。相關官員透露,將盡快推動新的反壟斷法頒佈實施。

中國反壟斷法於2008年立法,2020年開始的修訂,明確了互聯網領域相關界定,把互聯網平台經濟納入監管範疇。

2008年,中國互聯網方興未艾,BAT(百度、阿里巴巴、騰訊)的巨頭概念尚未出現,壟斷話題少之又少;2021年,中國互聯網蓬勃依舊,卻也湧現了“財大氣粗”的平台型大企業,在各個細分市場呼風喚雨。

今年4月,阿里巴巴集團因涉壟斷被處182.28億元人民幣罰款,這一數額刷新了中國反壟斷行政處罰紀錄。 2021年也被視為中國互聯網領域反壟斷“元年”,外界預計會有更多反壟斷執法。

近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局長吳振國介紹,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安排,反壟斷法修訂已經列入今年的工作計劃,將爭取盡快推動新法頒佈實施。

中國中央財經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副教授劉春生接受香港中通社記者採訪時指出,2008年的反壟斷法,到現在已經過了13年,而這13年是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一個階段,特別是壟斷的表現形式都出現了相應的一些變化,比如說互聯網經濟的快速發展,造成了平台經濟資本的無序擴張。因此,現在需要有一系列反壟斷新條例出台,制定反壟斷民事訴訟的司法解釋,這些實際上都是和時代變化相吻合的,並且使反壟斷的執法進入一個常態化,或者是一個常規化的運作。

對於反壟斷會否影響外資投資中國的信心,吳振國也釋放明確信號,“中國反壟斷執法從來、也不會成為地緣政治的工具”;他也強調,中國企業在海外的經營活動應當獲得公平對待,不要遭遇無端的調查、指控和封鎖。

“從執法原則看,中國反壟斷執法嚴格依法進行,無論是國企、外企、民企,始終一視同仁、公平對待。” 吳振國稱。

劉春生則指出,“外資如果沒有壟斷行為,又何必害怕這個反壟斷之劍呢?”只要是合規的,只要是維護市場秩序的,只要不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只要是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沒有什麼可擔心的 ,中國市場開放的大門越來越大,中國的營商環境越來越好,這是國際組織的一系列判斷。

近日,美國總統拜登也簽署了一項反壟斷相關的行政命令,承諾加強對科技業交易與海量個人數據收集的審查。此舉可能鼓勵反壟斷執法機構進一步遏制科技巨頭業已形成的龐大權力和影響力。

據劉春生解釋,中國的反壟斷立法,對於中國的互聯網經濟創新性的保護,其實還是非常強的,甚至可能比歐美等國的寬容度還要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