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眾主持討論DQ唇槍舌劍

2021-07-24

【特寫】在昨早的澳門電台節目「澳門講場」中,有市民致電批評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拒絕接納二十人參選;對此,節目主持人提醒:不可以因為不滿而詆譭選管會或其他人,公開詆譭可能負上相應責任,希望不會出現這個情況。並稱:「我們主張理性討論。」

不明白現任議員為何不能再參選的聽眾梁先生提出:是否要消滅不同聲音、反對意見?他表示,希望政府聽取民意,不要把不喜歡的人說成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特區。並稱:「一言堂好不好?在法治社會,稍有理智,大家都會思考。沒有反對聲音好不好?如同北韓好不好?」

節目客席主持不認為今次事件令澳門變成一言堂;並引述行政長官賀一誠的說法:政府做不好,市民是可以斥責的。續稱:「一言堂一定不好。但是,今次事件可能不一定是滅聲的作用。合理、合法的訴求,仍然可以提出的。」主持人則重申,選管會拒絕某些人士參選,不是因為他們發表反對、批評政府的言論。

聽眾王先生質疑,作為行政部門的選管會,有否權力制訂準則去拒絕他們認為不愛國的人士參選。他提出,《憲法》沒有列明擁護某個政黨才能參選;對此,節目主持人立即說:「有!《憲法》說明共產黨是執政黨,即確立其地位。」王先生則回應,中國都有民主黨派。

王先生也表示,根據《憲法》,無人有權剝奪公民參選的權利。「一個管委會就可以剝奪公民權利?….. 不是經過立法會立法才可以?」王先生認為,由數人組成的選管會「圍威喂」;並提出,選管會制訂的不是小準則,而是制訂剝奪公民權利的準則,這是根據甚麼法律?他最後說:「這是一個怎樣的社會?」

節目主持人重覆政府新聞稿: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是議員應該符合的最基本標準,選管會依法審查參選人資格,是維護特區整體利益職責所在,是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職責所在,是落實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職責所在。並提出,行政長官賀一誠亦尊重選管會的決定。

節目主持人也表示,根據《選舉法》,選管會有權決定候選人有否被選資格。節目客席主持則提出,選管會依照法律成立,根據法律授予權力行事。續表示,至於選管會有否越權、濫權的問題;由於仍有上訴,只能等待法院的裁決,選管會作出的並非最後決定。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