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規劃須優化質量、貼地氣

2022-02-18

【特稿】原定於今年進行諮詢的《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於2月10日舉行的交諮委會議中獲重提,當中內容包括立體交通規劃經驗、行人天橋建造工程、進一步優化智慧交通(包括巴士報站系統、繼續執行巴士服務評鑑制度監管工作),以及媽閣站交通杏樞紐的興建等。其實,不同範疇的短、中、長期規劃、報告中都在不同的時空出現過,所謂的「多年少規劃」,最重要還是要針對問題、貼地氣,透過頂層佈局、協調,做到真正有效改善,不是拋出完一個規劃又一個規劃、一份報告又一份報告,數據與居民實際感受卻對不上。

近期政府拋出了多個範疇的規劃及執行狀況,有環保範疇的《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房屋範疇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和交通範疇即將於今年進行公開諮詢的《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各自指出了不同範疇上面對的問題和提出相應的工作目標;做事有規劃、按部就班是一件好事,而已,多年來在各項不同範疇的規劃、研究報告後的對應政策,有多少落實和獲得改善?予居民的感受仍是應酬式的表面功夫,為達標而定出比較低的標準,單純做個成績表交個差、向社會有個交待!作為政策制定者、執行者和用家、持份者,不同參與角色上對問題的看法和感受,會因為自身參與度的不同有不同意見和感受,站在政策制定者和執行者角度由執行數據、統計看成效,例如車輛減少數目、空氣污染或沿岸水質污染的數據、乘客對巴士滿意度的評分、居民自住單位的比例 、樓宇空置率等;無容置疑,統計、數據是「科學化、數據化和量化指標的最佳呈現方式」,站在用家及持分者角度,數據未必說服他們,原因是他們每日面對的問題並沒有明顯改善。

要減低政策、規劃,甚至工作成效報告中的落差,必需提升持份者的認同,讓政策、規劃的官方主觀、數字化統計,被不同的持份者認同;說易行難,還原基本步,就是政策和規劃在制定之初要接地氣,多由不同持份者、用家角度出發,再作權衡,以陸路交通規劃為例,乘客、巴士公司、購買服務的交通事務局(特區政府)和其他道路持分者,例如行人、私家車/電單車、職業司機之間,如何權衡。交通事務局近年的交通政策不斷引來社會反彈,削減路邊咪錶車位,希望推動泊入停車場、又或早幾年提出《修改道路交通法》提升交通違規罰則,卻由於當時社會反嚮大而暫緩修法,以至今年1月發生電動輪椅使用者被撞事件,修法事件始被重提;對於部分問題,「拖住唔行、等待所謂適當時機」是否合適?又以《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中,興建沙梨頭北街一帶行人天橋建造為例,目前推進中的勞校幼稚園前行人天橋,多於一年前曾拋出方案,當時遭到居民的反對,拖了又拖,在沒有預告下,近期悄悄然再度封起圍板,在交諮委會議上始終於提出再度興建。市民對於政策的反彈,很多程度上是由於政策的前期工作不透明,內部規劃後隨即拋出上馬方案,令人感到意圖令市民對「局住收貨」糊混過關的做法。

雖然前任特區政府於2011年制定了《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當中就特區政府公共政策諮詢的推行,制定了多項應遵原則,以便各公共部門及實體在推行公共政策諮詢時作為依據,藉以提高政府施政的認受性、合理性,以及政策的質量。同時,就推行公共政策諮詢的一系列過程,包括整體規劃、前期準備、公開推行,以及有關的諮詢意見回饋總結等不同環節作出規範指引,加強各諮詢活動的統籌協調,使諮詢的安排及資源使用更為合理。多年來,不少公共政策的諮詢,都批流於形式、政策未夠接地氣;政府盲目推出不同的公共諮詢,不如回到原點,在政策制定之初提升質量。

諾 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