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就氹北十古樹向立會交請願信

2022-04-06

【本報訊】氹北卓家村十棵古樹開路爭議持續,文化局作為《文化遺產保護法》主要執行實體之一,一直未作具體取態。新澳門學社向立法會提交「請願書」,要求檢討和跟進《文化遺產保護法》有關古樹保育規定的實施情況。

新澳門學社昨日向傳媒發出的新聞稿介紹「請願書」(全文:https://reurl.cc/5G6ZOv)。

「請願書」指出,雖然《文化遺產保護法》訂明「具職權維護樹木的公共部門」即市政署對保護古樹有一定責任,但不代表文化局可置身事外或完全欠缺積極主動性,因為法律同時規定判定古樹的定義之一是「具特殊的歷史或文化意義」;而當古樹破損或毁壞時,持有人等應立即通知的其中一個部門選項亦正是文化局。

「請願書」也提出,今次爭議引出眾多問題涉及《文化遺產保護法》的立法原意和適用情況,而法律生效至今已滿八年,社會對古樹名木以至整體樹木的保育日益重視,通過《文化遺產保護法》的立法機關有責任及時檢討和跟進,務求日後更完善維護和宏揚這些極珍貴的歷史遺產。

新澳門學社指出,根據《請願法》規定,立法會主席在接到請願書後三十天內,其中可基於請願牽涉與立法會專有權限的事項,或如認為請願關係到本澳重要利益時,將請願書交予一個小組委員會審議,製成附有相關建議的最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