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區土地非硬規劃要搞住宅

工務局冀提供彈性降人口密度

2022-04-28

工務局長黎永亮

文化局稱會助居民保育茨林圍肌里和相關元素。

【本報訊】土地工務局長黎永亮表示,在未有詳細規劃前,當局在編制規劃條件圖時,多不會硬性規定其主用途,特別是一些在總體規劃中被劃為居住區的土地,提供居住以外的發展彈性,冀助降低人口密度。

城規會昨還通過六份私人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因應《土地分類及用途》行政法規生效,工務局全面調整在規劃條件圖上的用途表述,是批就有多份出現地段既允作居住(H2)用地,又可作商業(C1C2)乃至旅遊娛樂(TD1)用地,有關安排引起委員討論。

首在城規會回應的新任城規廳廳長梁耀鴻解釋,這是按規劃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劃原則去做。在總規中劃為居住區的土地,是可兼容商業和旅遊用地。目前居住區範圍佔總規中最大,人口亦密集,故容許降低居住用途面積,希望可讓業權人改發展商業等其他配套設施,改善區內生活環境。

由城規廳長升任副局長的麥達堯補充,有關做法是考慮本澳實際情況,並強調居住區屬八大分類,而用地這些屬廿個次分類,部份相互之間是可兼用。如規劃條件圖列出居住、商業及旅遊娛樂四個用途,業權人可選擇其中一樣為主發展、佔比要過半,餘下百分比則可兼容做其他。

委員城規師陳昭怡認為,相對於總規,規劃條件圖相當於詳規,有關做法尤如是政府不表規劃發展意向的取態,令在具體規劃層面可做的控制減少,容讓業權人自由去選擇,將變得「五顏六色」,實是奇怪,令人難以理解。

不過另一女委員、建築師蔡韻璇則支持「五顏六色」,直言本澳現時是否還需要這麼多住宅用地,舉例如未來有橫琴新街坊可搬過去居住,故應交由市場決定,在規劃上提供多一些彈性免限制發展,日後若有需要再去調整也不遲。

陳昭怡續說,認同用途多元兼容,然而本澳的設定是主用途佔比過半即外,即四成九可以是另一用途,而主用途還有多個選擇,那實際業權人的發展意向更難掌握,她們在城規會的討論也難發表意見。

身兼主席的黎永亮最終表示,由於現時多區未有詳細規劃,具體每地土地未定性,故此前地段的發展會有較多彈性,不會硬性規定其主用途,特別是在居住區內、人口密度大的土地,以讓社會去發展。

茨林圍規劃再惹關注

另外,討論「2016A059 茨林圍第二巷15號」時,委員關注茨林圍整個規劃情況,包括基礎設施和文化保育。麥達堯答基礎設施由相關部門做專項規劃,不會在詳規層面做。

文化局局長梁惠敏謂,當局持續與居民溝通,將在有條件情況下開展涉聖保祿遺址修復工作。她指出茨林圍建築多非文物,價值在於圍的肌里,也有古井和古樹,會應居民去保留和彰顯,也會加強史料搜集去做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