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會建議街市攤販只標示公斤重量單位

2022-05-10

市面上鮮活食品的重量標示除公斤以外,另一重量標示單位仍有多種

青洲坊會建議進一步簡化重量標示單位,只保留公斤

【本報訊】自今年元旦日起,市政署規範了其管轄街市內攤販出售的商品價格標示方式,各攤販須使用特定的統一價格牌清晰標示商品名稱,標示包括“十進制”單位在內的兩種計量單位,以方便消費者掌握資訊,從而作出更佳的購物選擇。青洲坊會副理事長陳鳯相信,該指引的目是希望改善過往標示重量計算單位五花八門的方式,目前,街市內的攤販雖然是有標示兩種重量計價單位及價錢,但不同的鮮活食品,包括豬/牛肉、海鮮和蔬菜、冰鮮肉類等之間,仍然存在不同的重量計價標示單位,尤以海鮮為例,她留意到,攤販以「両」、「克」為單位的價格標示情況在同一檔或不同檔之間存在;她反映,相關的價格標示方式對消費者而言,作用不大,也未能體現十進制之便。

配合《公共街市管理制度》生效,市政署由今年元旦日起,規範市政署轄下街市内出售鮮活食品的攤位須使用統一價格牌,並循序漸進引入十進制計價。向售賣肉類、魚類、海產類及蔬果等不同種類鮮活食品的攤販,包括售賣肉類、魚類、海產類及蔬果等不同種類鮮活食品的攤販提供統一價格牌,價格標示指引和價格標示範本、又推出《十進制》換算程式,供市民自行換算和作格價之用。陳鳳表示,該措施下,街市內售賣鮮活食品的攤販,都有按市政署要求以公斤及另一種重量計算單位標價,不過,仍然存在計價單位五花八門的情況,而且在個別攤販的商品中單位不一,她舉例,豬/牛肉以公斤及司馬斤標示、蔬菜以公斤及磅或司馬両作標示(公斤/磅、公斤/司馬両)、海鮮或魚類則以公斤/斤、公斤/司馬両、公斤/克)標示,除了不同攤販間能統一以公斤標示外,另一重量標示單位存在混亂的情況,根本無法有效改善過往標示重量單位五花八門的情況,也容易令消費者混淆、難以作直接價格對比。

一司馬斤約等於六百零五克,十進制中的一公斤約等於一千克,消費者對於重量單位容易混淆,陳鳯批評,「既然同一街內不同品種的商品,甚至相同品種之間都存在公斤以外的不同重量標示單位和售價,一個街市內、同一時空仍然出現六、七種的重量單位,該制度意義何在?」她續指:「過往長期被五花八門的價格標示方式充斥,市民的消費習慣中,對磅、両的換算概念並不清晰,即使有換算重量程式協助,市民最終可能也不知道,到底實際上是買了多少克、両!」她認為,市民仍無法感受到十進制的容易計算的便利,也無助於消費價格透明度。

她建議,再進一步簡化重量計價標示單位,統一保留只有「公斤」作為重量計價標示,與內地、香港一致;進一步方便市民計算、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