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查詢阿婆井二號規圖事宜

工務局逾半月未回覆

2022-09-29

【本報訊】一幅已被法官批示歸入特區的土地,為何工務局公示規劃條件圖草案?若是政府申請規劃條件圖,當然沒有問題。若是原業權人基於判決仍未確正或者歸入特區程序未完成而提出申請,工務局批出相關文件會否引起其他問題?本報向工務局提出相關問題,逾半個月仍未得到回覆。

土地工務局早前公示「亞婆井斜巷二號」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編號2017A033)。值得注意的是,「亞婆井斜巷二號」,「亞婆井斜巷五號、龍頭里三號」涉及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件。

二零二零年七月,初級法院刑事法庭獨任庭法官作出批示,將上述澳門半島其上建有「亞婆井斜巷二號」樓宇,以及「亞婆井斜巷五號、龍頭里三號」樓宇宣告歸澳門特區所有。相關人士(林偉配偶)雖然上訴,卻遭中級法院駁回。

九月十三日,本報在草案公示期間去函工務局查詢,逾半個月後,城市規劃委員會今午將要討論相關草案,工務局仍未作出回覆。相關問題如下:

一)現在是特區政府申請規劃條件圖,或是土地持有人(林偉或其配偶)申請?若是後者,工務局公示草案會否與法院的判決存在衝突?

二)上述土地是否仍未歸入特區?原因何在?是政府仍未完成行政程序,或是土地持有人再次提出上訴?

三)若土地持有人再次上訴,工務局同時發出規劃條件圖;他日法院最終確定土地必須歸還特區,已經發出的規劃條件圖甚至倘有的建築計劃草案(草則)、建築工程計劃(正則)、工程准照等理應隨之失效。在此情況下,對於土地持有人依照上述文件而開展的投資,政府有否可能需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