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修國安法

2022-10-04

【特稿】 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公開諮詢 (https://reurl.cc/XV874D) 將在明天結束。就算沒有條文,諮詢文本足以令人擔憂。當然,就算列出條文,就算很多市民反對,從近年的諮詢結果可以預期,政府最多僅是小修小改。不過,諮詢總要進行,既可在程序上不受挑戰,也可「打造」熱烈支持的局面。

提到熱烈支持,不只是公開場合的具名表忠,亦有網絡的匿名洗版。尤其是個別新聞機構,或是反對、質詢修法的評論,或是毫無個人意見的報道,只要是在政府辦公時間於社交媒體發布,定必引來眾多支持的網絡留言;若在晚上發布,那些留言近乎匿跡。莫非,支持、護航都有辦公時間?

說回正題,沒有條文就沒有可以預視未來的參考嗎?未必。主事諮詢的官員提及,經過修改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將能達至與國家及香港特區相關法律的同等維護水平。那麼,今日實施《港區國安法》的香港,極有可能就是將來實施新版《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澳門。

香港和澳門同是實施「一國兩制」的特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同樣繼續適用於兩地;按照規定,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定期審斷兩地執行《公約》的情況。今年七月,委員會審議香港提交的報告,並通過一份審議結論;其中提出,香港應當廢除(repeal)現行的《港區國安法》。

在委員會眼中,《港區國安法》存在六個缺陷,澳門的《維護國家安全法》經修訂後,會否出現缺陷?會否陷上加陷?數年後,委員會再度審斷澳門執行《公約》的情況時,便見分曉。按照往績,就算委員會認為存在缺陷,特區政府既不接納,也會嚴詞駁斥,不使用「特區事務不容干涉」等字詞已是客氣。

《港區國安法》的缺陷(shortcoming)是甚麼?其中一個缺陷(亦是委員會列出的首個缺陷):缺乏清晰界定「國家安全」以及構成國家安全刑事犯罪的行爲、舉措,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這個缺陷會否出現在澳門的新版《維護國家安全法》?公眾最快可在數月後的草案看得一清二楚。

沒有清晰界定的效果將是怎樣?就是很多想不到與「國家安全」相關的言行,都有可能被界定為觸犯新版《維護國家安全法》。當然,官員可以不斷否認法律缺乏清晰界定;但是,當市民表達不滿或反對政府前,必然顧慮有否可能觸犯新版《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話,這不是缺乏清晰界定又是甚麼?

誠然,舊版《維護國家安全法》算是清晰界定「國家安全」;過去十多年,市民表達不滿或反對政府時,應該沒有想到自己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當這種坦然隨著新版《維護國家安全法》生效而消失,舊法與新法的根本區別將可顯而易見;無需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指正,市民都可一清二楚,其實是切身體會。

的確,記者不是修讀法律出身,僅能淺談。讀者可以詳閱資深律師何睿智的訪問 (https://reurl.cc/KQW13j)。何睿智(Jorge Menezes)提及,現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平衡了國家安全的利益和公民權利、自由,它是一部好法律,這正是今屆政府啟動修改的原因。政府想要的是一份模稜兩可、不確定的法律,未來的法律將痴迷壓制自由言論、政治批評。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