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環葡韻迎賓館改作餐廳

捲土重來正招標

2022-11-10

政府事隔六年再重推龍環葡韻迎賓館做餐廳,稱要推廣澳門特色葡萄牙文化。

【本報訊】龍環葡韻將會增設推廣澳門特色葡萄牙文化的文化餐廳,政府現正為此進行公開招標。

二零一六年,政府計劃把龍環葡韻「迎賓館」改為餐廳,在社會反對下「剎停」;時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堅稱,上述計劃是很好的構思;並提及:「我所做嘅都係好事,係為咗澳門社會,唔係為咗自己」。

六年之後,社文司換了另一個,文化局局長更是換了不只一個;十一月三日,文化局公告「氹仔海邊馬路一號之租賃」公開招標,判給實體是社會文化司司長。氹仔海邊馬路一號是甚麼地方?就是龍環葡韻「迎賓館」。

公告列出招標目的:「以開設並經營一家推廣澳門特色葡萄牙文化的文化餐廳,同時具備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元素,結合土生葡人美食及配合龍環葡韻周邊氛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展覽、體驗活動、工作坊等功能。」

龍環葡韻「迎賓館」的租賃期為四十八個月,租金不設底價。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租金(四成)、營運方案(三成五)、室內規劃方案(一成)、投標人經驗(一成五)。

文化局的招標文件列出,建築物空間面積約三百一十二平方米,廚房面積約一百一十平方米,對外開放範圍的面積必須佔場內總面積的一半或以上,商舖的座位人數上限為一百人。

租賃地點屬被評定的建築群(法定文物)內,招標文件列明,承租人必須嚴恪遵守《文化遺產保護法》之規定。租賃地點內的所有基本佈置不得影響建築物的基本結構。商舖的工程、設備和運作必須符合法律及相關環境保護指引或法例要求,並應避免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而且,承租人倘在租賃地點內外進行任何工程或裝修,必須以書面形式知會文化局擬進行之工程,且須附上有關工程的詳細工作內容,並經文化局書面批准後,方可進行施工。未獲文化局許可下,承租人不得在租賃地點內外進行任何工程或裝修,即使具有必要的工程准照亦然。

租賃期首年,承租人須確保投標時所提交的餐飲清單中,至少有百分之五

十的產品於租賃地點銷售。承租人可對投標時所提交的餐飲清單、銷售產品清單或文化相關服務清單作出調整,這須在取得文化局書面同意後方可實行。

營業時間方面,基本為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不得少於八個小時。承租人可選定一日作為每週休假日,星期六及星期日除外。除每週休假日外,承租人亦可在每年十個強制性假日中選定最多五日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