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型無人機令》全面生效

2022-12-01

【香港中通社11月30日電】6月起,香港的《小型無人機令》生效,為了讓市民更了解新法例的規定,設下半年寬限期(過渡期),除了“禁飛區”範圍和一些危害行為外,其他法例條文實行寬限期。11月30日,為期半年的寬限期屆滿,法例全面生效。民航處表示,已有1.6萬人完成註冊。

在新法例下,規管小型無人機操作將採用風險為本模式。不同風險的小型無人機操作會按照小型無人機的重量和其操作風險水平而作出相應的規管要求,包括小型無人機的註冊及標籤、遙控駕駛員的註冊、培訓與考核、設備、操作規定、保險等。

法例生效後,民航處接獲39宗投訴,警方則處理7宗涉嫌違規個案,拘捕4人。

署理民航處助理處長袁兆基表示,法例賦予民航處及警方執法權,民航處負責跟進沒有註冊的個案;市民舉報、有人受傷等案件,則由警察搜證和主導調查。法例最高刑罰是罰款10萬港元、監禁2年,民航處亦可視乎個案嚴重程度,向違規者發出安全指引、停牌、除牌等處分。

警方早前偵破涉嫌以小型無人機犯窺淫罪的案件,拘捕1名男子。警方重大事故科大型活動策劃組總督察容健軾表示,新法例下註冊的小型無人機須貼上二維碼標籤讓公眾識別,當警員接獲舉報,即使駕駛員已離開,警方仍可透過標籤追查,提升調查效率。

容健軾提醒市民,放飛小型無人機前,瀏覽民航處網站,了解限飛區範圍,避免飛入人煙稠密地點、緊急事故現場、鐵路及主幹道上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