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與澳簽署《互認安排》

推進大灣區貿易安全通關便利

2023-02-08

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代表簽署《互認安排》文本

【特訊】昨日,海關總署副署長孫玉寧與澳門海關關長黃文忠在澳門海關總部大樓共同簽署《海關總署和澳門海關關於內地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澳門海關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互認的安排》(下稱《互認安排》),落實內地海關與澳門海關相互為對方認可的高信用企業提供便利通關措施。《互認安排》的簽署有助提升澳門企業的競爭力,進一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貿易安全與通關便利化,並為本地推出“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創設有利條件。

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代表團於《互認安排》簽署儀式前舉行座談會。海關總署副署長孫玉寧指出,長期以來,內地海關和澳門海關密切溝通,雙方在便利通關、打擊走私、保護知識產權、維護貿易安全與便利、制定口岸規劃、保護環境等範疇,以及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貿易便利、維護經貿安全和保障澳門民生等方面開展務實合作,並取得顯著成效。是次簽署的《互認安排》是雙方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將為促進貿易安全與便利發揮重要積極作用,助力經貿合作高質量發展。

會上,雙方亦就推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建設進行交流。孫玉寧副署長指出,海關總署高度重視有關工作,將緊扣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主線,深化改革創新,優化海關服務,增進互助合作,支持深合區高質量發展。黃文忠關長表示,橫琴口岸永久車道預計於本年6月具備啟用條件,將採用“聯合一站式”通關模式,透過粵澳兩地查驗單位共用前端採集設備、共享採集信息,一次採集、同步分發,實現客貨車通道“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創新通關模式,提升橫琴口岸的通關便利化水平。

雙方其後共同簽署《互認安排》文本,落實互認對方認可的高信用企業。通過澳門海關評審並頒發認證的“認可經濟營運商”,其貨物在進口內地時,可根據《互認安排》享受便利通關措施,包括適用較低的貨物檢查率、對需要實貨檢查的貨物給予優先查驗、指定海關聯絡員、在進出口貿易中斷並恢復後優先通關等。另一方面,經內地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認證的“高級認證企業”,其貨物在進口澳門時,同樣可享受有關便利措施。

澳門海關將於本年首季推出“認可經濟營運商”制度,適用對象為從事本地區對外貿易活動的業界,當中包括製造商、進口商、出口商、貨運代理商、貨倉營運商、貨運站營運商及承運商等。計劃屬公開及自願參與性質的認證制度,不會收取任何認證費用。

澳門海關將於本月開展宣傳及推行“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鼓勵本地企業申請及透過該計劃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