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望

2023-08-23

日本政府公布,最快於明日開始排放經處理的核污水;特區政府立即宣布,將於明日禁止進口源自日本十個都縣區的鮮活食品等。回看二零一一年三月,福島核電廠發生事故,本澳相隔逾十天決定暫緩處理來自受影響的五個縣的食品的進口申請,之後增至十二個縣,但在同年七月有所放寬。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一日,日本東北地方太平洋近海地震引發海嘯,位於福島的第一核電廠發生輻射泄漏。三月十五日,民政總署發出新聞稿表示,已與日本方面聯絡,了解有關情況,而日本方面表示任何受到核輻射污染的食物,均不會作銷售及出口。

三月廿三日,食品安全統籌小組技術小組會議決定,暫緩處理來自受日本福島事件影響的五個縣(包括千葉縣、櫪木縣、茨城縣、群馬縣及福島縣)及其他受影響區域的食品的進口申請。

四月十二日,食品安全統籌小組技術小組會議議決,把早前暫緩處理日本五個縣及其他受影響區域的食品進口申請的決定,進一步擴展至日本十二個縣,包括原來的千葉縣、櫪木縣、茨城縣、群馬縣、福島縣,以及新增的宮城縣、山形縣、新潟縣、長野縣、山梨縣、琦玉縣及東京都。

同年的七月十五日,食品安全統籌小組下設技術小組考慮到日本福島核電站放射性物質洩漏的情況漸穩定,經評估風險及參考鄰近地區經驗,加上本澳對日本進口鮮活食品的輻射檢測至今未發現異常,決定放寬來自日本山梨縣及山形縣食品的進口申請。惟有關申請必須提供附加證明文件(包括原產地證明、放射物質檢測合格證明),並在進口時通過相關檢驗檢疫措施後才可進口。

其餘仍被暫緩處理的九個縣(包括千葉縣、櫪木縣、茨城縣、群馬縣、宮城縣、新潟縣、長野縣、琦玉縣及東京都)之水產及水產製品、家畜肉類及其製品,則考慮在附加證明文件齊備的情況下接納其進口申請,同時亦要通過相關檢驗檢疫措施後才可進口。

由當年四月六日開始,民政總署發出標題為「本澳進口日本食品最新檢測情況」的新聞稿,恆常(當年五月發出五份新聞稿)公布日本進口鮮活食品,包括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及製品的數字(批次、總重量)及來源地。上述公布持續至翌年(二零一二年)年底,當時是每月公布一次。

以四月廿日為例,民政總署透過新聞稿表示,根據統計資料,由四月十二日至十八日,共有卅八批次、總重量為九千九百廿九公斤的日本進口鮮活食品,包括蔬菜、水果、牛肉、水產及製品,經由機場及內港口岸入口本澳,來源地包括日本北海道的厚岸、根室、宗谷,九州的福岡縣、鹿兒島縣、大分縣、長崎縣、佐賀縣、熊本縣,本州的愛知縣、島根縣、鳥取縣、兵庫縣,四國的高知縣、愛媛縣等。同一新聞稿也表明,民政總署對從日本進口本澳的鮮活食品進行輻射水平快速檢測及化驗室檢測,至今未發現有任何異常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