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508號
2023年10月30日
星期一
控煙工作需坊間配合
2023-10-30
【特稿】 新修訂《控煙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該法案實施接近5年來,本澳的控煙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部份吸煙人士以身犯險,挑戰法律,在控煙範圍內吸煙。控煙工作,得到坊間的支持及配合十分重要,企業亦有法律責任制止有人在其場所內違法吸煙,不應該縱容違法吸煙行為在場所內發生。
今年1至9月,衛生局控煙執法人員共巡查場所22.5萬次,日均巡查 800多間次,共檢控2317宗違規個案。當中包括2291宗違法吸煙、18宗銷售不符合標籤規定的煙草製品等。單是9月,便鎖定了 112個違法吸煙黑點,發出101張控訴書。另於今年上半年,衛生局聯合博彩監察協調局巡查全澳娛樂場408場次,共檢控 166宗違法吸煙個案。新《控煙法》的禁煙範圍除機場及娛樂場可設吸煙室外,所有室內公眾場所全面禁煙;此外,巴士站及的士站10米範圍內不准吸煙;電子煙將納入規管範圍,除了不准售賣,以及不得進行廣告促銷外,在禁止吸煙地點吸食電子煙亦屬違法;娛樂場內不得銷售煙草製品;違法吸煙罰款最高金額亦由過往澳門幣600元調升至澳門幣1500元,其他違法行為罰款金額亦大幅度調升。
新《控煙法》的修定目的,是希望降低煙草製品及電子煙在本澳的使用,保護公眾尤其是青少年免受煙草危害,以減低市民因煙草導致的疾病或死亡。根據2022年《澳門人口煙草使用調查》結果顯示,2011年至2022年期間,捲煙使用率由16.6%下降至10.6%,相對下降幅度為36.1%,本澳提前達到世界衛生組織倡議世界各國在2025年煙草使用率較2010年相對下降30%的目標。因應電子煙等新型煙草製品的挑戰日益增大,特區政府去年通過修訂《控煙法》,自2022年12月5日起進一步加強對電子煙管制,實施禁止製造、分銷、銷售、進口和出口電子煙,以杜絕新型煙草製品於本地區流通,保護下一代免受新型煙草製品的荼毒。
經過多年的宣傳教育和推廣、巡查、執法,本澳大部份居民都對控煙場所有一定的認知,但經過數年時間,控煙工作遇到瓶頸位,有部份人試圖挑戰法律,存在僥倖心態,在控煙範圍內吸煙,如公園、休憩區、飲食場所、酒吧、娛樂圈內的違法吸煙情況較為嚴重。在疫情期間及疫情後,違法吸煙都有反彈的情況,夜間不時可以在飲食場所、酒吧、公園等見到有人公然在控煙範圍內吸煙,也有娛樂場從業員反映,目睹娛樂場內有客戶吸煙。對於違法吸煙工作,場所負責人有責任,場所或機構的負責人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場所負責人對於違法吸煙行為不應該、不可以縱容,執法部門應該加強該方面宣傳,必需責成場所負責人嚴格執行控煙工作,發現客人在場所內吸煙時需要即時制止,屢勸不改者,便將有關情況向執法部門舉報,讓違法吸煙人士知悉,違法吸堙行為不被社會縱容,從而達到自律守法。
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