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籲立法推動家事調解發展

2023-11-06

【特訊】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婦聯副理事長呂綺穎表示,近年在政府支持下,婦聯積極推動家事調解服務及調解員的培訓工作,但受法律所限,其效力、推廣與普及使用仍有提升空間。她期望當局加快制訂家事調解相關法律,並繼續加大支持民間機開展家事調解及離異家庭的社會服務支援,促進社會與家庭和諧,並為未成年人權益提供更大保障。

呂綺穎表示,根據婦聯年中進行的一項關於離異家庭現況調查結果,以及在社會服務的實踐經驗,發現近年涉及處理離婚法律程序的查詢和求助個案中,不少都因為無法就子女撫養權、扶養費、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共識,需要法院介入處理,導致整個家庭均需經歷漫長的司法過程,特別是對未成年人的成長與生活構成嚴重影響。她表示,近年社會一直有聲音希望引入家事調解制度作為解決家庭糾紛問題的途徑,但受法律制度所限進展仍然較為緩慢。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民事登記法典》法律草案正在立法會進行細則性審議,當中建議讓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亦可於登記局辦理兩願離婚,她認為可藉此契機,在相關程序中調解的程序和要求,逐步落實家事調解的制度化建設。

為切實推動本澳家事調解發展,呂綺穎提出三點建議:一、加快制訂家事調解法律制度。包括明確家事調解的目的、範圍、定義、法律地位和作用,推動在相關訴訟過程中的調解程序,並對《民事訴訟法典》、《司法組織綱要法》,以及正進行細則性審議的《民事登記法典》中作出相應的修訂,增加調解的程序、要求和效力等;二、支持民間提供家事調解服務。為配合未來家事調解制度的建立,建議政府可考慮採個案或購買服務形式,將具條件的個案轉介至具專業資格的機構,以及社服單位進行家事調解服務,減低政府的司法及公共部門行政成本;三、持續加大家庭服務資源投放。與民間社團合作,普及更多婚姻、親職及扶養等法律知識,以及推廣家事調解內容,並加強離異家庭的支援,開展調研和政策檢討,制訂具針對性和更有效的政策措施,為相關家庭開展適切的社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