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十一立法計劃

2023-11-15

【本報訊】政府計劃明年提出十一項立法計劃,包括國安配套法律──《就職宣誓法》修法案,談論多年完善官員問責和紀律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兩修法案,以及施政報告零著墨的《不動產租賃的勒遷特別制度》等。

在明年度施政報告的附件列出明年度澳門政府的法律提案項目,共四項修法案及七項新法案,包括:

1 修改第4/1999 號法律《就職宣誓法》

2 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3 修改第15/2009 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4 《不動產租賃的勒遷特別制度》

5 《家事案件調解制度》

6 《小販管理制度》

7 《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三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的適應化及整合》

8 《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九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的適應化及整合》

9 修改第83/99/M 號法令《投資基金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之設立及運作》

10 《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

11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

當中就修訂《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根據施政報告介紹,相關修訂旨在訂立領導及主管專有的紀律制度,強化問責。

在行政法務範疇工作列表中則進一步提到,有關修訂是優化領導及主管人員任免方面的規定,明確相關人員應遵義務,訂立適用於領導及主管人員的專有紀律制度。

還提及會對今年已修改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作梳理及檢視,主要是針對當中制定多年而未曾修改的規定,尤其是關於紀律制度的部分,以便使相關制度切合現時的施政需要。

  雖然今年未完,仍有規劃中的法案未上。不過特首賀一誠稱,政府已完成草擬今年十六項立法提案計劃中的全部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