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崇蔚回應托兒所裝攝錄

2023-11-25

【特寫】二零一四年,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認為,托兒所幼兒床室、活動室設置鏡頭,攝錄的都「敏感資料」。基於適合、適當的考慮,托兒所不應在幼兒床室及活動室設置攝錄鏡頭。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楊崇蔚(見圖)昨早出席行政會新聞發布會,記者提出:會否推翻當年的意見?一旦同意設置攝錄鏡頭,會否參考《的士法》,只准特定公共部門才可查閱在幼兒床室、活動室錄得的「敏感資料」?

楊崇蔚回應,關於特定地方裝置閉路電視系統,《個人資料保護法》有相關規定。至於個資辦對於幼兒床室、活動室設置鏡頭的意見,楊崇蔚表示,個資辦很重視,已經指示同事分析和研究,現階段沒有特別補充。若有最終結果,便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