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消耗型物品將交財政局集中採購

2023-12-12

容光亮:集中採購可以提升行政效率、善用資源、減省成本。

【本報訊】《公共採購法》法案建議設立集中採購制度,所有政府部門的消耗類型物品(水、文具、食物等)將會集中由財政局採購,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表示,這可提升行政效率、善用資源、減省成本。法案也建議,設立載有公共採購重要資訊的公共採購網頁。

行政會完成討論《公共採購法》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法案建議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現行公共採購法例已實施多年,為提升公共行政效率及加強對公共採購程序的監督,特區政府分階段立法,先於二零二一年修改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提高公共採購程序的門檻金額,再透過全面檢討相關法例後制定本法案。

法案明確公共採購法律制度的適用範圍,訂定透明、公開、公平競爭等公共採購的重要原則。同時,訂定參與公共採購程序的候選人及投標人的資格要求。法案也明確及統一公開招標、預先評定資格的限制招標、競爭性談判、諮詢及直接磋商的公共採購程序類型。亦訂定公共採購合同的變更、消滅及違反合同的處罰規範。同時,訂定違反公共採購制度的行政違法行為。

法案提出,設立集中採購制度,並訂定客觀及公平的公共採購判給準則。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表示,所有政府部門的消耗類型物品(水、文具、食物等)將會集中採購,各個部門以後不用為了消耗類型物品逐次開標。未來,當集中採購量大,政府可對價格、質量有較大話語權。

所有政府部門將會適用《公共採購法》。法案提出,設立載有公共採購重要資訊的公共採購網頁。容光亮表示,財政局將會設立、管理相關網頁。與招標相關的資料將會適時在網頁披露,既可保障投標者的資訊權,亦可加強公眾監督採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