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扣分制」能有效地提高司機交通意識和遵守交則意願

2023-12-13

【特稿】澳門特區政府計劃修改《道路交通法》,引入“扣分制”,司機因違規行為將會被扣除一定的分值,當分值降至指定的程度時,在法定時間內將被禁止駕駛車輛。同時,該法案還加強了對醉駕、毒駕、酒駕和超速駕駛等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此外,還提出了完善對司機和其他道路使用者規範的建議,包括擴大強制使用安全帶的範圍,禁止開車時使用手機、其他電信工具和影視設備,禁止平衡車、滑板、滑板車或其他類似的機動或非機動通行工具在公共道路上行駛,並制定了輪椅和其他類似的行動輔助設備在道路上通行的規則。

這兩天,澳門特區計劃引入司機違規“扣分制”引起了廣泛討論。根據法案建議,該系統將設立12分,司機累計扣減超過6分將停牌3個月;累計扣滿12分則停牌6個月,司機需要通過課程考核才能夠恢復駕照有效性。另外,司機在兩年內如果累積扣至7分,還可以自費參加理論考試加3分。特區政府指出,“扣分制”初期主要涉及拒絕執行現場執法人員命令和違反禁止標誌(例如規範獲准通行車輛的種類、重量、高度限制等的禁止標誌),這方面的違規案件每年僅有“雙位數”,而關於斑馬線不讓行人、違反黃虛線、超速、逆行和醉駕等輕微違規行為,由於現行法律已經有了足夠的懲罰措施(例如罰款和法院禁止駕駛等),因此不需要引入“扣分制”。

對此,筆者認為澳門特區引入司機違規“扣分制”是有必要的。首先,這一制度可以有效地約束司機的違規行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識。通過給予司機違規行為相應的扣分懲罰,可以促使他們遵守交通規則,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其次,司機違規“扣分制”可以提高交通規則的執行力度。通過對拒絕執行執法人員命令和違反禁止標誌等違規行為進行扣分處罰,可以增強司機對交通規則的尊重和依從性,進一步淨化道路交通環境。

同時也應注意到“扣分制”只針對嚴重違規行為,如拒絕執行命令和違反禁止標誌等。對於斑馬線不讓行人、違反黃虛線、超速、逆行和醉駕等輕微違規行為,現行法律已經有了相應的處罰措施,因此並不需要引入“扣分制”。這樣可以確保司機違規行為的處理更加有針對性和合理性。澳門特區引入司機違規“扣分制”是一項有益的舉措,可以有效地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準。但同時也需要在制度設計上進行精細化調整,確保扣分制的適用範圍與現行法律的處罰措施相互補充,以實現更好的交通管理效果。

筆者認為,這一舉措的提出是值得肯定。引入“扣分制”能夠有效地提高司機們的交通意識和遵守交通規則的意願。通過給予司機相應的扣分,能夠讓他們深刻認識到違規行為的嚴重性,並為自己在道路上的行為負責。當分值降至指定的程度時,禁止司機駕駛車輛,更能有效地確保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總而言之,澳門特區的《道路交通法》修訂方案是一項積極的舉措,能夠有效地提高交通安全水準,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我們期待這一法案的正式出臺,並希望司機和道路使用者能夠共同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

--櫛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