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修改監督法

明確各級人大常委會運用互聯網開展財經監督

2023-12-26

【中新社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 梁曉輝 李京澤)中國擬對施行16年的監督法進行修改,明確各級人大常委會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互聯網監督,監督內容包括國有資產管理情況、政府債務情況、金融工作情況和審計工作情況等。

25日,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簡稱監督法)修正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在中國,監督權是憲法賦予人大的一項重要職權。中國于2007年施行現行監督法。該法的施行,對各級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健全監督機制,增強監督實效等具有重要意義。

結合監督法施行以來特別是中共十八大以來人大監督工作實踐經驗,適應新形勢新要求,中國立法機關當下提出監督法修正草案。

修正草案完善了人大監督的指導思想、重要原則和核心理念,明確常委會對“一府一委兩院”工作實施監督,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的原則;並增加規定,各級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應當嚴格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接受本級人大常委會的監督。

修正草案完善人大財政經濟工作監督的內容和機制,明確了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政府債務情況、金融工作情況的監督。在監督方式上,修正草案增加規定,常委會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互聯網監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工作貫通協調機制,提高財政經濟工作監督效能。

此次啟動修改監督法,普遍被認為是堅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客觀要求。

同日,另一份有關堅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備案審查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憲法監督制度,是保障憲法法律實施、維護國家法治統一的重要制度。

決定草案明確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備案範圍,包括行政法規、監察法規、地方性法規等以及司法解釋,並要求法規、司法解釋應當自公佈之日起三十日內報送備案。

決定草案強調,堅持有錯必糾。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經審查認為法規、司法解釋應當予以糾正的,可以與制定機關溝通,推動制定機關修改或者廢止;經溝通,制定機關不同意修改、廢止或者沒有提出明確處理計劃和時限的,應當依法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要求制定機關在兩個月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決定草案還對健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備案審查機製作出規定,明確要求加強對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備案審查工作,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