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010號
2018年12月12日
星期三
特區公報
2018-12-12
昨日出版的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一項行政法規、一項行政長官批示,以及一項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33/2018號行政法規,評定荔枝碗船廠片區為場所並設定其緩衝區,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不動產及其緩衝區的圖示範圍載於作為該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一,其保護內容則載於該行政法規組成部分附件二的範圍圖。
第275/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總帳目的組成及編製規則》及《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的編製規則》,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該等規則分別載於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一及附件二。
第156/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澳門演藝學院內部規章》,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規章載於批示附件,並為該批示的組成部分。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