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誘騙日女來澳賣淫

吉林漢再入境被捕

2018-12-13

【本報訊】一名內地男子涉嫌於四年前誘騙一名日本女子來澳賣淫,並將日女賺取的五萬多港元「肉金」全數收繳,又強逼日女簽下二萬元人民幣借據和拍下她的樣貌照,才肯放她回國休息。女事主被逼繳付了款項後,欲向對方取回借據和照片,但無果,遂向澳門警方報案求助。涉案男子日前再入境澳門時,被司警拘捕。司警仍追緝涉案兩名男女同黨。

被捕男子姓高、現年廿八歲、吉林人、無業;案中女事主案發時廿四歲、報稱輟學。

案發於二○一四年,案情指,當年八月,女事主透過手機應用程式認識了高某,在高游說下,女事主於同年九月來澳賣淫「搵快錢」,來澳前,高要求女事主先繳付六萬港元機票及住宿費用,但女事主因沒有足夠的錢,雙方協定來澳後從賣淫收益中扣除。

女事主抵澳後,高某等人安排她到本澳不同酒店接客,九月底開始,一個多星期已賺取了五萬六千港元「肉金」,全數被高某等人收繳。十月初,女事主因身體不適,要求回國休息,但遭高某拒絕。最終女事主被對方強逼簽下一張二萬多元人民幣借據,及被拍下樣貌照片,才獲准離澳。

女事主返日後,向高轉帳償還了被逼簽下的欠款。同年十一月,女事主再來澳,欲向某取回借據及照片,但高已返回內地。高某的同黨則又再安排女事主到酒店接客,四日賺得一萬八千港元「肉金」亦全被收繳,同黨並失去蹤影,女事主最終報警求助。

司警接報展開調查,至本月九日,案中高某經關閘再入境澳門,被司警拘捕,落案起訴操控賣淫及脅迫罪,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