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3680號
2024年05月22日
星期三
澳將用好V形地
2024-05-22
【本報訊】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訂定在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列席該法案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將嚴格遵守全國人大的決定,用好這塊地。
根據全國人大的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的使用權,有關陸地和海域總面積大約為三千七百多平方米,當中陸地積約為一千四百多平方米,具體的面積及坐標目前珠澳雙方仍在商討,待完成商討後會上呈國務院確定,最後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公布地籍圖劃定的範圍。租賃期限自相關陸地和海域移交管轄之日起至二零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止,在該期限內,該土地輕軌東線項目建設,將不會建設商業、住宅或旅遊娛樂項目。就該土地用途,議員林宇滔及梁孫旭提出,希望可以用好這塊地,梁孫旭建議,在該土地上作綠化規範; 林宇滔則提議,藉此做好關閘一帶交通整治。張永春表示將嚴格遵守全國人大的決定,用好這塊地。
張永春又表示,在有關區域移交管轄之日之前要做好法律安排,即《訂定在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案,而實際面積、座標,待全國人大決定。並重申,該土地的目的用於東線建設,且法案列明不得變更用途,「故沒辦法行車線上興建樓宇。」但會透過與珠海相關部委,在該土地進行適當綠化,若有條件,也會考慮適當借此改善交通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