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823號
2024年11月06日
星期三
城大申近九澳高頂馬路地段
逾萬平方米建新校舍
2024-11-06
【本報訊】澳門城市大學基金會向工務局申請以豁免公開招標方式無償批給鄰近石排灣公屋群的一萬多平方米土地,用於興建新校舍,工務局已經展開相關程序。申請人提出,在完成遷入新校舍後將向特區政府交還原澳門大學校區。
今年二月,教青局與城大辦學實體城大基金會簽署《澳門城市大學申請土地發展意向書》。當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聲稱暫未收到相關申請。三月,教青局局長龔志明表示暫未有選址土地資訊可說。
無償批給‧建費由城大基金承擔
相隔八個月,土地工務局昨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特區政府正開展以豁免公開招標及無償方式批給一幅國有土地予「澳門城市大學基金會」的程序,用作建設澳門城市大學新校舍,籌建新校舍的所有費用由「澳門城市大學基金會」承擔。
建成須交還原澳大校區設施
工務局也表明,待城市大學新校舍竣工後,現時該校位於氹仔徐日昇寅公馬路的校區設施(原澳門大學校區)必須交還特區政府。特區政府計劃把有關設施用作優化澳門旅遊大學等公立高等院校的辦學空間。
有關「澳門城市大學基金會」申請土地批給的主要內容,已上載於土地資訊網 (https://www.dsscu.gov.mo/zh/information/node-170/terras);完成批給程序後,土地批給合同將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工務局公開的資料顯示,政府將以豁免公開招標方式把一幅鄰近石排灣公屋群的土地(位於路環鄰近九澳高頂馬路及業興大馬路)無償批給澳門城市大學基金會,用於教育,以興建澳門城市大學新校舍。
相關土地的最新地籍圖在六月六日發出。土地面積超過一萬平方米,建築面積超過五萬三千平方米。
公開資料也列明,申請人向工務局遞交申請以豁免公開招標方式無償批給上述土地,用作教育用途,以興建澳門城市大學新校舍。
申請人擁有行政公益法人的地位,為非牟利性質之私法人,宗旨是發展學術、人文及技術之培訓,如教學、研究、為社會提供服務等,同時是城市大學的擁有人,故具備作為無償批給受益人的條件。
澳門城市大學近年來在校生增加,招生報名亦呈不斷上升趨勢,計劃學生總數由現時六千餘人逐步增至萬人,現時校區空間趨向不足,未能完全有效支援學生及教學所需。在完成遷入新校舍後將向特區政府交還氹仔校區設施。
二○一四年十一月,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沒有公開諮詢下,批准把屬於公產的部份原澳門大學校區分租給私立澳門城市大學,當年的校監、校董會主席是陳明金(全國政協委員、特區行政會委員、立法會議員)。
隨後,原澳門大學校區八幢建築合共三萬七千六百多平方米面積,包括原澳門大學行政樓、何賢會議中心、文化中心等「核心建築」成為澳門城市大學的校舍。當年,社會質疑當局的分配準則,特別是將中心區域的多幢建築物分配予同一所私立高校使用是否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