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881號
2025年01月14日
星期二
街總:續提升調解員處理社區鄰里糾紛能力
2025-01-14
【特訊】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街坊總會中區辦事處資深職員馮長蘭表示,隨著澳門社會高速發展,訴諸法院的爭議案件也日漸增多,然而本澳司法資源有限,居民透過訴頌解決紛爭需要消耗大量時間和金錢,而採用調解方式,可以較低成本解決爭議,冀持續加大調解方面的宣傳,提升社區治理效能,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她表示,現時內地法院,以她擔任深圳前海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組織港澳藉調解員為例,所接到法院委派的訴前調解案件,涉案的雙方當事人大多數都願意參與調解,尤其當雙方達成和解後,原告方會以「放棄起訴」或「撤訴」了結案件,大大減輕法院案件堆積的壓力及節省社會資源,但澳門居民對調解認知不多,透過調解處理紛爭並不普及。
街總的前線工作大多都會接待居民求助,當中包括鄰里塞渠漏水、噪音滋擾、家庭婚姻、財產等紛爭擔當了「和事佬」的角色,幫助居民解決紛爭是服務人員的一種使命感;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對調解專業資格的重視、以及調解技巧應用到生活甚為廣泛,涵蓋家庭、學校、工商業、勞資關係等爭議,已不單只局限法院的訴前調解服務,社服人員在處理鄰里紛爭、家庭婚姻等紛爭,如恰當地運用調解技巧,相信更能有效地化解紛爭或沖突。
她指出,過去傳統「和事佬」傾向站在求助者的角度來分析問題,並大多以勸籲方式讓另一方作出配合及讓步以解決存在的糾紛,未能關顧到另一方的利益和感受,最終事件可能暫時解決,但深層次的問題依然存在。而調解員側重平衡雙方的需求及為雙方找出共同的基礎和利益,以中立的第三方身份處理糾紛,令雙方當事人的關係得以維持。
最後她補充,藉著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出台,標誌大灣區對調解員專業資格不斷提升,她希望政府透過宣傳,讓市民對調解的認知加強;亦寄望政府增設更多調解技工作坊或調解員證書課程,續提升專業人員處理社區鄰里糾紛能力,提升社區治理效能,促進社會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