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湖方案與環評

2025-03-31

【本報訊】「路環西側防洪排澇工程」將會改變現有的海洋生態,公建局宣稱曾經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但評估期間沒有公示收集見,評估之後亦沒有公開評估報告。香港海豚保育學會副會長麥希汶強調,環評報告若沒有資訊透明、公眾參與,就如同廢紙一張。

「路環西側防洪排澇工程」(兩湖方案)將於短期內動工,之前的官方資訊從未提及曾經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經本報查詢後,該局宣稱已經根據本澳及參考國家的相關技術要求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但沒有向本報提供環評的相關資料。如此做法是否正常?或許可以與其他類似項目稍作比較。

機場擴建填海工程在去年展開,民航局曾於二○二○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等相關要求,就環境影響評價向公眾收集意見。《澳門國際機場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亦已於二○二二年完成,且在民航局網站公開 (https://pse.is/7byvaz)。

不僅如此,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亦為公眾開設擴建填海工程的專題網頁 (https://pse.is/7brymu),內有六個欄目,其中一個是介紹「生態修復」。

除了機場擴建填海工程,本澳近年多項涉及水域的工程亦曾按照國家規定,收集公眾對環境影響評價的意見,包括:新城A、B區海底隧道工程項目(第一及二階段公示)、內港擋潮閘(第一及二階段公示)、澳氹第五通道(第一、第二、第三階段公示)、生態島第一期(第一次公示)。

值得注意的是公建局既沒有為「路環西側防洪排澇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向公眾收集意見,也沒有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

對此,香港海豚保育學會副會長麥希汶強調,環評報告若沒有資訊透明、公眾參與,就如同廢紙一張。她認為當局的做法是透明度不足;政府應該公開環評報告,讓廣大市民了解相關環境/海洋生態的評估、緩解措施、監察和審核內容是否充份、全面,尤其是今次工程很大可能影響「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麥希汶也指出,《環境綱要法》第三條列明「一般原則」包括:「所有人都有權享受符合人類生活和生態平衡的環境且有義務加以維護,而行政長官負責透過專責機構、呼籲及協助個人、社團和集體,主動促進改善生活質素」;「環境政策的目的是優化自然資源的使用」。

同一法律的第四條列明六個「特定原則」,第四個是「參與:各不同社群應透過行政當局主管機構和其他公法人或私人實體,參與環境政策的制訂和執行」。

麥希汶提出,「路環西側防洪排澇工程」對於環境影響的評估,公建局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曾任環保局局長的運輸工務司長譚偉文要否多加監督,確保程序合法合理,尤其要求轄下部門公開充足資訊以釋公眾疑慮?

另外,麥希汶以廣東省揭陽市揭西縣錢坑鎮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專案為例。當地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等規定於本月十四日公示項目 (https://pse.is/7bs4fy),且表明這安排是以便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瞭解社會公眾對專案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以上建設專案的《環境影響報告表(生態影響類)》(https://pse.is/7bs59w) 亦有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