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967號
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澳門皇宮』將重回舊地
2025-04-28
【本報訊】新一份的「鄰近火船頭街及巴素打爾古街之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不再包含「十六號碼頭」,並維持面向「十六號碼頭」的左側土地的限高為二十點五米,最大許可地積比率和覆蓋率均分別調整為零點六倍和百分之三十,用途為「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根據新的批地合同,「澳門皇宮」畫舫將會重新靠泊。
土地工務局現正公示位於「鄰近火船頭街及巴素打爾古街之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檔案編號:2024A021),且收集意見。去年,土地承批人曾經申請規劃條件圖,城市規劃委員會也曾經過討論相關草案,但工務局最終沒有發出規劃條件圖。
與去年的草案相比,同一地段的名稱(鄰近火船頭街及巴素打爾古街之土地)雖然相同,但檔案編號已經改變,因為土地承批人──十六浦(其母公司為澳娛綜合)放棄「十六號碼頭」在內、面積共四千多平方米土地,且交回政府;新的批地合同已於去年十一月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現正公示的草案不再包含「十六號碼頭」,且將整個地段劃分為兩個地塊。地塊一建有「十六浦酒店」,草案建議不得增加高度。地塊二是面向「十六號碼頭」的左側土地,之前的建築物已被拆卸,草案建議新建樓宇的最大許可高度為二十點五米,與去年的草案相同。以上限高參考文化局的意見而訂定。
去年的草案建議整個地段的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為四點六倍、最大許可覆蓋率為百分之六十。現正公示的草案建議,地塊一的最大許可地積比率和覆蓋率分別調整九點二倍和百分之八十七;地塊二的最大許可地積比率和覆蓋率分別調整為零點六倍和百分之三十。
去年的草案建議整個地段的用途為「TD1類旅遊娛樂用地」,現正公示的草案根據新的批給合同建議,地塊一的用途為「TD1類旅遊娛樂用地」,地塊二為「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批地合同修改後的土地面積為一萬八千六百四十一平方米。
按照新的批地合同,地塊二大部份用於興建一幢商業樓宇及廣場,其建築面積如下:商業(包括「澳門皇宮」船舶)為六千四百三十七平方米;停車場為八百一十五平方米;室外範圍為四千三百六十二平方米。
去年的草案訂明「應呈交倘需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供環境保護局審核。」現正公示的草案改為「土地工務局在經適當說明理由的情況下,可要求提交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供具職權實體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