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澳邊檢大樓商用空間

臨時使用協議交二十間公司經營

2025-04-29

【本報訊】政府早於二○一九年把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用空間判給「南光實業有限公司」管理及經營,在去年提早解除相關批給後,政府再展開公開招標卻收不到標書。最新的做法是透過「臨時使用協議書」方式,把營運空間、宣傳空間、商業空間分別交給二十間公司經營。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刊出三份由行政長官岑浩輝簽署、關於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營運空間、宣傳空間、商業空間的行政命令。

第20/2025號行政命令授予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以簽署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分別與「港珠澳大橋穿梭巴士(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聯天客運服務有限公司澳門分行」及「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營運空間的臨時使用協議書》。

第21/2025號行政命令授予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以簽署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昇優傳媒文化有限公司」簽訂《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廣告宣傳空間的臨時使用協議書》。

第22/2025號行政命令授予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以簽署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分別與「葡京找換有限公司」、「新幹線通訊(便利店)」、「成興煙行有限公司」、「鉅記食品有限公司」、「澳門咀香園餅家有限公司」、「澳門工藝有限公司」、「貝達有限公司」、「維他奶(澳門)有限公司」、「博譜科技網絡有限公司」、「遇見文化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亞洲先鋒智易購商業有限公司」、「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及「澳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業空間的臨時使用協議書》。

自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啟用以來,政府首次採用「臨時使用協議書」的方式把營運空間、宣傳空間、商業空間交給上述公司經營。翻查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網站,未見關於「臨時使用協議書」的「採購資訊」,政府亦未有公布「臨時使用協議書」的內容。

二○一九年,保安部隊事務局與「南光實業有限公司」簽署「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原訂至今年五月卅一日屆滿。去年,時任行政長官批准以協議方式解除上述批給。

隨後,保安部隊事務局接管港珠澳大橋口岸商用空間,經聽取各方意見後,於去年上半年開展公開競投,直至去年十一月截標卻沒有收到任何標書,今年一月獲行政長官批准取消該公開競投程序。

今年二月,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代主任曾翔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保安部隊事務局為重啟公開競投程序進行前期準備工作,研究重新規劃港珠澳大橋口岸的商用空間,透過更靈活的經營條件,更能激活大樓整體發展潛力的措施,冀能吸引更多有意競投的商企參與口岸商場的經營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