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 助民企應對貿易挑戰

2025-05-01

【香港中通社4月30日電】4月30日,中國民營經濟促進法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自5月20日起施行。受訪學者指出,該法律的出台,必將進一步激發國內市場活力,助力實現民生改善、消費升級與內需擴張的目標,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在美國發動貿易戰的大背景下,中國適時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別具意義。中國中央財經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副教授劉春生4月30日接受香港中通社採訪時指出,民營經濟促進法對中國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深遠影響。民營經濟在推動經濟增長、吸納就業、貢獻稅收、促進科技創新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民營經濟促進法共9章78條,包括總則、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範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劉春生續說,作為一部具有頂層設計意義的法律,首次從法律層面明確了民營經濟的地位,確立其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主體資格。這一立法行動為民營經濟提供了基礎性、根本性的保障,標誌著中國市場經濟體系的進一步完善。

“同時,法律規定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所有經濟主體均可依法平等進入,有效破除隱形壁壘。此外,法律還強調要防範和制止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行政權力濫用所導致的限制競爭情形,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劉春生提到,法律中特別設立“權益保護”章節,將產權保護原則具體條文化,提升其實操性與約束力。在執法與司法層面,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等措施作出嚴格規範,並對異地行政執法行為進行明確約束,清晰界定了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邊界。此舉對於保障企業家個人及企業的合法財產與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單飛躍近日在一個講座上說,在數智經濟與綠色轉型的浪潮中,民營企業既是科技創新的“探路者”,也是就業保障的“穩定器”,更是應對國際競爭的“生力軍”。面對中美戰略博弈的複雜變局、地方債務風險的傳導壓力以及傳統產業轉型的結構性矛盾,民營經濟亟需通過立法構建確定性預期。

4月8日,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了一場座談會,國家發改革主任鄭栅潔在會上指出:“面對美國加徵關稅等外部風險挑戰,我們更要堅定不移推進改革開放,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辦好自己的事,以國內發展的確定性應對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牢牢把握自身發展的主動權。”

座談會召開4天後的4月12日,作為5家與會的民企代表之一的滴滴出行,率先宣佈“投入20億元人民幣穩就業促消費,積極應對外部挑戰”。據統計,截至去年底,中國內地民營企業共5650.08萬家。新增民營企業737.31萬家,同比增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