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沛﹕文物建築活化酒店吸引深度遊

2019-02-18

論壇探討酒店業場所業務法

【本報訊】旅遊局正修訂《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有市民及城規會委員胡玉沛關注到,如何將文物建築改為酒店,尤其是本澳有多少幢古舊建築物可以活化。

澳門論壇昨探討《酒店業場所業務法》。胡玉沛認為,該法案有助私人擁有的文物建築再利用,令閒置和日久失修的舊建築獲得機會重生,外國也有不少成功改造例子,相信可以吸引深度遊旅客。他建議,具偉人或重大歷史的建築物不宜改建為酒店,文化局亦要與其他部門,共同為改建提供意見。有出席論壇的市民雖然認同此政策方向,但關注到資源問題,質疑本澳有多少具條件可改建的古舊建築物?另有意見建議,在總體城市規劃及都市建築法律修定未出台前,難以推行。

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廳長陳露應邀出席論壇時指,該法案是對文物活化、建經濟型酒店作鬆綁,法例對建築物的要求有清晰規範,包括酒店的走廊寬度、窗戶大小等,審批部門會與文化局共同就申請個案研究,協助制定合適改建方案。又指,是否允許文物建築開設酒店,需要綜合工務、消防、衛生等條件,不只取決於單一法律。

另外,對法案建議增設經濟型住宿場所,可提供床位及膠囊旅館,有出席論壇的市民表示憂慮,擔心可能令非法旅館滲入民居。出席論壇的議員宋碧琪希望,旅遊局多到各區巡查。胡玉沛認同,需要將非法旅館刑事化。也有意見認為,本澳需要興建經濟型酒店,相信能吸引青年旅客、吸引團客延長在澳時間等,有市民認為,政府需要對房價有監管,否則即使增加經濟型酒店住宿後若房價貴,仍然無助吸引旅客。陳露強調,會帶來影響民居,局方目前未有打算允許於民居內開設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