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案拘捕一女子

2019-02-21

【本報訊】前日發生於壹號湖畔的懷疑縱火案,司警拘捕一名內地女子,她涉嫌破壞單位內落地玻璃和牆身等,導致事主損失六萬七千多元的維修費,司警以加重毀損罪將她移送檢察院,另追緝兩名涉疑涉及放火的女子下落。

涉加重毀損罪的內地女子姓何,二十八歲。

司警員本月十九日上午九時許接報沙格斯大馬路壹號湖圍第六座二十八樓一單位發生懷疑縱火案,到場調查後拘捕何姓女子,何女否認縱火,但承認在單位內破壞。

何女供稱因懷疑男友有外遇,遂於當日早上帶同兩名女性友人到上址尋找男友,當她們進入單位發現男友與另一名女子在單位內,她情緒激動並破壞單位內傢俬和設施物品,及後於單位走廊和房間與男友發生糾纏,而她的兩名友人則在廳間,期間,單位一幅窗簾布著火,有人滔水將火撲熄,有人致電報警求助。

何女又稱,由於她在房間與男友糾纏,故懷疑在廳的兩名女友友人其中一人與縱火事件有關,兩名友人於事發後已離開現場,司警正追緝兩人下落,調查是否有人放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