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互認 粵等澳方案

2013-12-03

【本報訊】北區社區諮詢委員會引述交通事務局官員指,粵澳駕照互認具體內容暫只是澳方的看法,粵方待收到方案後再確認,但大原則是平等,即澳門如要對廣東設限,對方亦然。

北諮委昨請到交通局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駕駛執照處處長謝國漢介紹《粵澳駕照互認》內容。會後副召集人何仲傳和委員李展濤總結說,官員介紹互認的相關安排、簡便手續等,但由於這還是澳方單方面的看法,未獲廣東方面的確認,故當中有許多不確定的因素。

官員在會上稱,粵方要等待澳方提交方案後再行確認,而粵方就此制已確立一個原則,就是平等原則,即若澳門有怎樣的設限,內地也都要同樣的設限。

何仲傳表示,社諮會對互認現沒一致支持或反對立場。委員們認同粵澳兩地往來應更密切,透過區域合作推動澳門社會發展的方向,但不能顧此就不考慮居民的生活質素。

何引述官員其中一個推動理由是:「無理由內地人唔可以在澳門揸車,都係一個國家(內)。」遭委員反駁和提醒,若內地人在澳駕權利與澳門人的權利發生衝突時,政府應充分考慮居民的想法,不要只顧大方向而忽略細節。

許多委員還就駕駛習慣和文化差異、加劇過界司機問題、增加道路承載力等表憂慮,希望互認能建基於社會大眾有比較充分共識下才去推行,不要強推出來後要求市民去接受,故他們歡迎當局做調研,並希望多加宣傳,加強政策訊息的透明度。

李展濤則對交局的介紹感遺憾,因只是純講解互認制度內容,無法提供進一步的數據資料,而且提供的只有互認的好處,缺乏其對澳門的實際負面影響,促當局未來能交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