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失學犯事各方有責

2013-12-05

【本報訊】應該接受義務教育的青少年不上學,甚至犯案,這是誰的責任?教青局教育廳廳長梁慧琪認為,學校需在學生離校七天內通知,讓該局進行跟進。她認為,不單政府、學校、家長有責,並呼籲市民:若在上課時間見到沒有上學的青少年,可通知教青局立即跟進。

上星期,一名十四歲輟學青少年疑把嗜賭母親斬至重傷。昨日,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和青年事務委員會聯合座談會後,當局隨即舉行記者會。有記者提出,近年,不少十二至十四歲的輟學青少年犯案,政府、家長、學校均沒有確保該受教育的青少年持續上學,這問題究竟由誰負責?

教育暨青年局教育廳廳長梁慧琪指出,學生離校 (輟學) 後,學校要在七天內通知,教青局便立即透過不同方法 (如:非辦公時間家訪) 聯絡相關學生和家長。但是,「可能搬屋太密,有些連電話號碼都改變了」,至今,累積逾百個個案是無法聯絡上的,不過,局方會繼續尋找,直至相關學生年滿十五歲。

對於近日發生的不幸事件,梁慧琪稱:「我們都不希望發生,在最近發生這件事,其實,大家都很痛心。我們與學校、相關輔導機構進行了密切溝通,要求他們向我們提供報告,講解為何有這些缺失。其實,建立了一個制度,若任何一個持份者慢了一步,或漏了一點,最後的結果都是我們不想見到的。」該局將檢討如何做得更好。

「所有的持份者──政府、學校、家長,甚至,隔籬鄰舍,若在上課時間發現沒有上學的小朋友 (青少年),我們不介意市民告訴我們。」梁慧琪坦言,「剛才有問那是誰的責任,我覺得是大家的責任,這是全澳市民參與的工作,如果我們知道 (有學生不上學),我們一定做 (跟進)。」

近年留級率已有大改善

另外,教青局指出,近年,各教育階段的平均留級率已有較大的改善,小學教育階段的留級率從高峰期的百分之七點三下降超過一半至二O一二至二O一三學年的百分之三點三;初中教育階段亦從高峰期的百分之十六點七下降至二O一二至二O一三學年的百分之九點四;高中教育階段從高峰期的百分之八點二下降至二O一二至二O一三學年的百分之四。

當局有否訂定留級率的目標?教育研究暨資源廳廳長黃健武指出,在非高等教育十年規劃中,首要目標是促進學生學有所成,並非追求數字。留級率只是用來檢視學習表現的狀況,並不是用作目標。他表示,當局沒有訂定留級率的目標,「亦都從未向學校發出任何留級率的指標,要他們在校內執行」。政府則透過減低每班學生的人數、加強對學生的輔導等,促進學生學習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