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定有線兩億? 劉司:還可推翻

2013-12-06

【本報訊】日前中級法院駁回政府的上訴、拒絕審理,是否意味要執行因長期不履行專營合約而要賠有線兩億元之仲裁?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澄清,法院判決只指起訴代表出問題,並非不能審,強調政府還會尋求推翻裁決。

劉仕堯指出,法院駁回政府針對有線的上訴案,維持行政法院拒絕審理仲裁決定,理由只是政府「不規則被代表」之狀況,正確應是由檢察院代表政府提起,完全與上訴的內容無關。

故此,他們將交由檢院做代表作後續跟進,尋求推翻仲裁庭之仲裁。不過,行政法院當初曾就此「不規則被代表」之狀況要求原訴方予以補正但不獲理,而檢院方面也沒出手糾正。

工聯議員促做好法律工作

對於政府連打一宗官司都亦錯漏多多,議員關翠杏直言,「我真係好奇怪,咁樣連訴訟既機會都冇,程序錯?」,認同外界要求劉司要負責之言,但相關的法律人員也應共同承擔責任才是,又問:「我又唔知點解,檢察院又唔代理,究竟係你唔搵佢,定係佢唔做?」

關翠杏還批評,現時是「各司各法,但法律又未專」,有線事件政府已受教訓,未來還有許多宗閒置土地案要鬧上法庭,孰促當局一定要弄清弄楚,「否則全部都程序瑕疵,閒置土地一單一單會輸!」

同屬工聯的議員李靜儀也說,除有線事件外,巴士服務合同也是政府在法律方面出問題,建議政府做好前期工作,建立法律統籌機制,提供統一的法律意見,將法律誤差問題減到最低,又揶揄政府可每次先請教廉署意見才去做事。